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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来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二学生,很冒昧地给您写信,关于黑心老板拒绝发工资向您求助。1.4日在金久阳中西餐厅做寒假工,没签合同,只是提交了求职简历以及约定的日期,因为身体原因,1.11日向主管辞职,主管也同意了我的请求。今日想向老板领取任职期间的工资,与之协商以任职不满一个月为由不发工资。我咨询律师后得知老板有义务支付工资,再次协商未果,并称“有钱有关系,不怕你来告”来恐吓我,甚是气愤之极!
望有关部门为此做主,解决此事。
市长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经调查,您在金久阳中西餐厅做寒假工情况属实,经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协调处理,金久阳中西餐厅已于2013年1月24日与您结清了打工期间的工资,双方对处理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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