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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回复:我姐姐能得到政府的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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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网友来信:

尊敬的赤壁市委领导:
  您好,我先介绍我姐姐的情况,我姐姐今年39岁,在5岁时得了癫痫这种病,几十年没参加过学习工作,现在有2个小孩,现在4个手指在2009年病发作的时候被烧得粘在一起,牙齿在发病的时候摔掉好几个,因长期吃西药控制病情现在肝脏有问题。我姐夫是个四川人,没读过书,在一个石灰山上打石头,收入可想而知,当然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无怨无悔的照顾我姐姐这么多年,他一家4人的生活和姐姐的吃药都靠他,真的很感激他。我父亲为我姐姐申请政府低保从前任村委书记申请到现任村委书记,村委书记都换几届了,都没申请到,理由大多是没名额了,不符合申请条件,需要开癫痫病的证明来,赤壁市人民医院证明开来了就是等到明年再说,这也许是和我家没背景没关系的原因吧。
  我姐姐一直就在我家住着,我妈说自己活一天姐姐就能多活一天,前几天清明节我回家我妈告诉我姐夫的一只手有时候不能动,麻木了,检查说是重风湿,我姐夫在那样恶劣的工作环境工作,这种情况迟早会出现,只是时间的问题。
  领导们,我想咨询下,我姐姐这个情况符不符合申请政府救助的条件,她在有生之年得到政府的救助吗?


书记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您姐姐患癫痫病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政府救助的问题,我们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调查办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姐姐身患疾病的不幸遭遇我们深表同情,您父亲曾经为您姐姐申请农村低保,但因其一直租住在蒲圻办事处凤凰山社区,没有在车埠镇马坡村居住,入户核查时没有见到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属地管理原则”,没有落实到位。根据民政部民发〔2012〕220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所以我们建议您姐姐在蒲圻办事处凤凰山社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予以办理。如有什么疑问,可拨打市低保局电话533150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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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21:44 | 只看该作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搞的好处哪个愿意帮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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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4-12 21:46 | 只看该作者
么是我老表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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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4-28 09:55 | 只看该作者
值得关心{: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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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27 19:58 | 只看该作者
赞好书记,好市长,但是下面办事的人员是不是要检讨下,为什么这些事都要找书记,市长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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