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包拯伸冤 于 2013-6-10 18:22 编辑
当时我们买房,也是第一次没经验。开发商是赤壁市规划局。当时叫我们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条,买过房的人可能都知道。面积差异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百分之三内含百分之三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超出百分之三,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的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但此款前面有一条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他们在前面打了一个钩。现在他们面积以超百分之四多一点。要我们付全部的钱。而我们又不愿付超出百分之三外的,他们就扣我们的房产证。地地证。派人把我们的电停了,水停了。我们不交超出百分之三外的钱。一。同是一个小区为什么有几栋超出百分之三外的不交,签不同合同,有失公平。二。此合同下面有空格写为什么不写只打钩。只能说他们提前暗算好了的。三。国家有规定的为什么不按规定来。四。此合同重要部分不明确,按商品房买卖法,合同不明确的按商品房买卖法来,那我们就不要交超出百分之三外的钱。他们有什么权停我们的水和电。只因他们是本土部门就无法无天了吗?停水停电我们无法生存,望政府部门出面调解一下,保持一下和谐社会,免得我们老百姓用最原始的办法来那就不和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