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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石化4年6起事故 国务院曾对78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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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连石化事故频率相对较高,特别是在同类性质、同一地区、
同一企业中发生,这说明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下午,“事故频发”的中石油大连石化一焦油储罐爆炸事故,截至昨日16时,大火已扑灭。但事故造成2人受伤,2人失踪。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值得玩味的是,中石油官网显示,该公司于6月1日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据了解,事发时爆炸引发的两声巨响,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现场浓烟滚滚,天空弥漫着黑色灰尘,地上还有黑色的油点落下来。随后,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表示,环保部门现场实时监测表明,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氨气等均无超标,环境空气、水质无污染。

  安全事故频发的大连石化

  近年来,大连石化往往和事故爆炸一同出现在公众的视野。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大面积海上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2.2亿。随后,大连石化又分别发生“10·24”火灾和“12·15”火灾。其中,“10·24”火灾与“7·16”火灾发生在同一个油灌——103号油罐;“12·15”火灾离103号油罐约80米,火灾中有3人遇难。

  2011年,大连石化分公司又发生“7·16”、“8·29”两起火灾和爆炸火灾事故,地点仍然与油罐有关。起火的罐区,是已停产一年多的储存重油等残渣油料的地方,由中石油一家建设公司在检修,原计划下半年重新投产。当时有4个人在现场工作,突然一个空罐发生闪爆,引发了另一个储罐着火。

  而对于此次事故,中石油官网称,6月2日14时30分许,大连石化公司位于甘井子区厂区内一联合车间939号罐着火,该罐用于储存焦油等杂料,目前正处于检修期间。经消防官兵及时扑救,截至16时火已扑灭。火灾造成2人受伤,2人失踪。

  另据大连石化分公司介绍,起火的罐区,是已停产一年多的储存重油等残渣油料的地方,正在由中石油的一家建设公司检修,原计划下半年重新投产。当时有四个人在现场工作,突然有一个空罐发生闪爆,引发了另一个储罐着火。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的频发已让大连当地很多居民“胆战心惊”。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大连石化北523厂工作的严女士称,她记忆中大连石化第一次发生事故是在1984年,“当时是分气装置发生爆炸,临近的523厂多栋建筑物玻璃都被震碎了”。

  严女士听说的大连石化的第二次事故是2008年9月12日,523厂家属楼的玻璃都被震碎了。“2009年8月20日晚上,厂内传出恐怖的噪音,两个人面对面讲话都听不见。”这次噪音事件之后,周边居民开始维权,后来不了了之。

  但这两起事故未能从大连石化和大连市安监局的事故快报中得到佐证。严女士称,2010年6月下旬起截至当年底,严女士共目睹过5次异常情况,分别是2010年6月21日,一个阀门飞离设备;6月30日厂区里向外飘白灰;7月9日厂内一座高塔着火;7月11日该塔再次着火;12月30日,厂内设备冒黑烟,“在哪里不知道”。这些事故同样未能得到大连石化的证实。

  另据记载,大连石化的前身由日本人于1933年设立,是中国最早的炼油企业,在中国炼油史上连续创造了多个“第一”的成绩。2008年,其年加工1000万吨含硫油改造项目竣工后,年炼油能力由原来的1050万吨上升为2050万吨,成为我国最大炼油企业之一。

  当年曾实现首次开工连续运行3年不检修的长周期运行纪录,还获得过中石油集团“开得起、稳得住”的评价。去年,大连石化以172.4亿元纳税额获得2012年度辽宁省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第一名。这是大连石化连续四年蝉联第一名。

  国务院开过78人问责大单

  大连石化的事故频发必然引发一连串“问责风暴”。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2011年11月24日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包括2010年“7·16”事故等在内的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责。

  2010年“7·16”爆炸漏油事故发生后,被追究刑责的14人,多是中石油在大连分公司的下属公司负责人。中石油上层领导则多受党纪、政纪处分,如中石油的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获警告处分;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的李新华、廖永远受记过处分;时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刘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总监贺荣芳行政记大过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共有29




此后又有3起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又有3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暂无人被追刑责。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处分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并经国务院同意的。对此,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问责制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运动式的问责”,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

  一些领导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之后,可能逃过本该追究的刑事责任,问责变成“暂时受点委屈”。“追究政治责任,不能取代追究法律责任。”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石化的“硬起”来自于它为地方贡献的GDP与税费。可查资料显示,中石油大连石化为中石油旗下的最大炼厂,2008年8月7日,其年炼油能力一举提升为2050万吨,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炼油基地。目前,虽然炼油能力被中石化的镇海炼化(2300万吨)超越,但大连石化仍然是中国第二大的炼油厂。

  今年1月,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0亿元,成为大连市首个超千亿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应交税费17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36亿元,连续四年位列辽宁省纳税榜首。大连市政府为此授予大连石化“超千亿企业”称号。

  大连市政府与中石油的暧昧关系在另一事件中得到呈现。2011年8月,大连的PX事件中,大连市政府承诺福佳大化PX项目立即停产并搬迁,随后在当年的11月,有媒体称,大连市政府收回了搬迁该PX项目的决定。有分析指出,由于央企能给当地贡献惊人的GDP数字,地方在融资方面也不得不仰赖央企。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曾表示,石化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大连石化事故频率相对较高,特别是在同类性质、同一地区、同一企业中发生,这说明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除领导外,事故频发也与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安全文化的水平有关。

  当前,国内企业在公共安全管理结构上存在缺陷,要从系统上进行全面的安全建设。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就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才能解决高风险企业系统的脆弱性,以及公共安全管理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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