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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回复:关于提高GA局临时工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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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网友来信:

市领导:
  我是赤壁市GA局的一名临时工(在册临时工),在GA局工作已经有12年,刚进GA局派出所上班时,每月工资定的是350元,一直到2008年前后工资每月700元,赤壁市GA局在工资如此少的情况下并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和医保,在2010年左右赤壁市GA局终于给在册临时工交了医保和养老保险,并发了工资折子。在大家都感到看到了一丝希望的同时,每月到帐的工资只有八百左右,有些工龄近三十年的同事也只有一千左右,随着每年社会养老保险基数的递增,我们这些临时工拿到手的工资越来越少,钱少了,生活压力却在不断加大,每月扣掉水费电费七百块左右还能干什么?
  市局在2011年发过一份试行文件,是关于辅警人员的管理办法《赤壁市GA局辅警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三章第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第十五条 辅警人员的试用期发基本生活费700元。试用期满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确定基本工资为 元(技术人员岗位适当提高)、岗位工资为300元-600元,工龄工资聘用期满1年,每年增加50元/月,聘用期满3年且继续聘用的,基本月工资每年增加70元/月。间断前工龄不累计计算。已经列入财政供养的辅警人员工资若高于此标准,按照市政府规定执行,若低于此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用工单位应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其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实行绩效考核,按月计发报酬。此文件发出二年了,一直没有执行。
  恳请领导履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市长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经核查,市GA局正式发文执行的文件中,并没有您留言中所提到的条款,您可能是误将2011年市GA局关于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作为正式执行文件看待。
    目前,市GA局辅警人员(即临时工)的平均工资为1100余元(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和工作考核略有高低),与咸宁市其他县市GA局的辅警人员工资水平相比,赤壁市GA局的辅警人员工资水平略高。近期,市GA局将开展一次清理工作,如有低于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将及时予以调整。
    对于您提出的“提高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这一事项,市GA局将按照赤壁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总体提高的幅度,依规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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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10-11 14: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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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10-8 17:1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忒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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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10-8 16:3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田律师找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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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10-8 14:47 | 只看该作者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9-25 20:26
同工同酬,依法依规

田律师: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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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10-8 14:3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有个童话叫同工同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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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10-8 14:2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是在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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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10-8 14:2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违背社会和谐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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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10-5 10:28 | 只看该作者
    这只是基本工资啊! 还有其他福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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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10-3 03:04 |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就是临时工,难不成你还指望同工同酬啊
你水平太低,你去请教下市长,他能教你一个月几百块钱怎么合理利用养活自已甚至家人甚至奔向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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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10-1 10: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梦回故乡 于 2013-10-1 10:02 编辑

所以说,我们市民找**同志办事时,一定要态度和气,要体谅人家,不要动不动就对**发火。对城管,对其他类似这种在一线工作的公干人员,也是一样,要体谅人家。如果市民一定要发火,可以对当官的发,而不要对当差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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