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476|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土地制度改革是市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呼声最高的改革之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2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路透北京9月18日 - 土地制度改革是市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呼声最高的改革之一。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国英撰文称,中国农村土地的产权界定目前存在较大缺陷,土地制度改革要在这方面下大工夫,以健全土地要素市场。
上海证券报周三刊登其文章称,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微观方面,要在农地确权的基础上,最终允许土地承包权或使用权进行流转;宏观管理方面,要优化土地用途管理政策,建立农业保护区制度,向农业投资者传递更明确的土地用途信息,以减少土地流转中的投机行为,对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要更加灵活,下放管理权限
“要素市场化,特别是涉及土地要素的交易,难题不在于我们不掌握交易的技术知识,而在于交易对象的产权界定因体制方面的问题存在大量缺陷。”国英认为,这一问题不解决,产权交易不可能健康推进。
他举例称,过去两轮农村土地承包并没有保证在承包期内部不调整土地承包关系,所谓“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在农村比较普遍,这样很不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怎么交易?
再如,在土地使用期交易实践中,通常不会把土地用途转变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这使得农地使用期交易与翡翠原石交易迥然不同。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国内媒体近日引述权威人士报导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年内完成。
国英认为,因为一些历史的、体制的原因,目前农民所占有(承包)的土地是不平等的,只是不平等的程度在各地有所不同。所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之后,再进行一次调整,是利益的重新分配,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一个稳妥的办法,农民容易接受。
如果现在就进行确权,使土地关系长久不变,也就意味着今后不再进行土地调整,这会是土地占有的实际不平等会固定下来,一部分农民会有意见。
他指出,支撑中国30年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中国城镇化,这种城镇化已经使大量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今后的城镇化要少占甚至不占耕地。
对于确实需要土地的城市,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搞活农村建设用地。中国有近3亿亩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这些土地利用率不高。
国英强调,从发展看,集体土地流转是一个方向,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农地流转的试点不会是“一刀切”,而是“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将由地方试点突破来推动土地流转的全面推开。如对于确权工作,因为问题复杂,中央应该出台原则性意见,省级出台落实细则,以市为单位推进。
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扩围的消息,中国证券报本月初援引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向地方政府下发文件,相关文件仍在调整完善中。该负责人并未透露此项工作的具体进展 1楼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5 09:27 | 只看该作者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国内媒体近日引述权威人士报导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年内完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10-5 16:23 | 只看该作者
还不清楚哦,我要把握好自己的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10-5 17:15 | 只看该作者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政治和经济领域改革等也是大家所关心和关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0-5 19:01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有的山林和土地多出了1-2 陪;一直不调整对那些70后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0-5 19:43 | 只看该作者
漏眼多了,堵修补都不是最好蓄水办法,该换新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0-5 22:26 | 只看该作者
改革需要智慧,决心,勇气.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能释放最大的红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2-7 16:50 | 只看该作者
scotttu 发表于 2013-10-7 09:38
也许弱势的农民永远是利益受损者,弱肉强食的社会形态永远不会改变,我们还可以相信谁?

做梦,肯定是相信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15 20:2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