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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8: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举报人:周旭文,男,现年42岁,汉族,湖北赤壁市赵李桥镇百花岭村七组村民,电话:13886548507
被举报人:周宗平,现任赤壁市赵李桥镇党委副书记
事由:被举报人伙同赵李桥镇纪检书记田佑民等,对村民举报村干部违法行为的事实,采取袒护、包庇,暗中泄密给违法行为人,致使村民上访申诉的合法行为受到严重打击,造成村民与违法干部产生恶劣的干群关系。
事实:二0一三年四月份以来,举报人将百花岭村常务副主任周学功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以书面材料多方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举报、上访,本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办、严惩,可事实却与现实相反,被举报人伙同田佑民无视党的原则、党纪、国法。将举报人的指挥材料接收时,直接将其举报内容通告指挥对象,并公开给违法人员鼓气说“你怕什么,不管他们(举报人)告到上面哪一级,材料还是要落到我手上。我不处理,看他们有什么办法”。
故此,举报人送到、寄到赤壁市人民政府、纪委检察院、信访办、咸宁市纪检等部门的所有举报材料都不了了之,杳无音讯,而得来的是周学功等人依然气焰嚣张,横行乡里,遭到是周学功等人的上门质问、漫骂,以及千方百计的打击报复,甚至是威胁、殴打。
尊敬的上级领导,被举报人身为人民政府官员,是老百姓心中的父母官,是人民的公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的忠实执行者,一言一行,举足轻重,理应全心全意,脚踏实地为人民办正事,办好事,让老百姓有理可讲,有冤可申,秉公执法,伸张正义。
可是,被举报人这帮党内败类却无视党的原则、党纪、国法。试想,这样的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的今天,如此的无作非为,能否在党的政策路线执行的前沿阵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此,举报人仅就指挥的周学功在本村横行霸道,违法违纪,强占、骗取公私财物的事实,再叙于后,将其真相公布于世,看其是否值得被举报人等的包庇、袒护。
周学功,男,现年44岁,湖北省赤壁市赵李桥镇百花岭村六组人,现任村委常务副主任(靠欺压、胁迫、买、逼选民而得任),任职时达两届,与村支书周传新系亲姨老婊。
综合其违法违纪事实,主要表现:
一、强行霸占集体财产。
12013年春,上级专项安排一辆卫生环保车给百花岭村收送垃圾,周学功却将车占为己有,用于自己货运、贩运,谋取暴利。更令人气愤的是今年8月份周学功纠集少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光天化日,借抗需用木材为名,用卫生环保车到官塘林场盗伐松树约五立方变卖私分。而抗旱之急却未见半根木材。造成村民受旱灾有的几乎颗粒无收。
2、周学功多年来以村干部自居,独自将村办公楼变为私房,随意安排房子用途,原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却被周学功请人用毛刷洗干净养鸡鸭,个别困难无房的村民想借住他却不让。整栋房屋及场地,鸡、鸭粪遍地臭气冲天。众多老年人每天娱乐跳舞的活动简直无法进行,个个怨声载道。
二、横行乡里,无法无天,骗取钱财。
2009年百花岭五组周学济的孙子无法上报户口,周学功为了骗到钱,竟私自请人雕刻公章,假造文书,为其孙子上了户口,从中骗获八千元人民币,完全触犯法律,2011年百花岭一组周祖发受周学功承诺为其母办低保,便开口索要现金五千元,结果事未成钱也不还,周祖发代母向他要回索款,结果被遭殴打,至此,周祖发不敢再向其讨钱。2008年,百花岭三组周学普的孙子当兵,周学功声称帮他找个好兵种,向其索要五千元,结果一事无成,钱却入了自己腰包。2010年,周学功又向六组周学宜以上级要在该户前修桥为诱饵,向其骗收一万六千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三、以身试法,聚众赌博
2008年以来,周学功在赵李桥镇上租房,为聚众赌博提供赌场、赌具,并长期用公款招待参赌人员,从中获取厚利,一个月可高达万元以上,完全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的人格和形象。
类似丑恶,数不胜举,从周学功的家庭、家境,也表明周学功是靠横行乡里,诈骗钱财为生。周学功夫妇二人长年不种田地,不外出打工,家庭开支、吃、穿、玩、乐,居人之上,钱从哪来?请上级领导寻思!
原于此象周宗平、田佑民这样的党委要职不查办。周学功这样的村干部就会无法无天,为非作歹,老百姓就没有出头之日。
我仅收集全村受害、受冤的村民代表联名上访申诉。
请求:上级尽早将周宗平、田佑民这样的党内“不作为”者清除出党,革职查办,永远撕破那些违法违纪,触及刑法的村干部的保护伞,还村民受害者的一个公道,还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宁静的环境!
百名联名原笔签字于后:
0一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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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4-2-4 19:4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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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4-2-4 19:45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们上中纪委举报网站,本来想代你们举报,但要求巨擘人身份证号码,还是你们自己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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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4-2-4 12:22 | 只看该作者
令人咂舌!!!打个广告先!赤壁市熊老板木材厂(联系电话:13997504366),主要经营,原地址在107国道旁,新长途客运站后门。由于该地皮用于房地产建设,所以木材厂搬迁至“蒲圻办事处大田畈经济适用”。木材销售
http://www.cbrx.com/thread-464538-1-1.html
(出处: 赤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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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4-1-3 22: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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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4-1-3 21:5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义,顶楼主,望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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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4-1-3 21:18 | 只看该作者
在法制社会中,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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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4-1-3 08: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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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4-1-3 07:54 | 只看该作者
实名举报,有勇气。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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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4-1-3 00:16 | 只看该作者
中共湖北省纪委举报链接,请填写好内容后提交,会有人处理
http://hubei.12388.gov.cn/jubao/site/know.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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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3-12-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九天揽月8 发表于 2013-12-19 19:37
实名举报,看来不假!

现在有假那个敢报,不是在敲死,真事市委一定要坚决打击,不能有人渣横行霸道了,国家现在下狠手了,市委还在等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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