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文联字〔2014〕1号(摘要) 关于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市直各文艺家协会: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反映咸宁人民为谱写中国梦、实现振兴梦而努力奋斗的生动实践,我市从今年2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中国梦” 二、征稿时间:2014年2月25日—2014年5月30日 三、征集对象:全市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文学爱好者 四、作品内容: 1、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 2、艺术类:音乐、书法、美术、摄影等。 五、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 3、注重观赏性。做事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六、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以JPG图片格式报送,文件大小不少于5MB; 4、投稿需下载并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信息; 地 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555室(市文联) 邮 编:437100 电 话:0715—8126495 联系人:陈克诚 七、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业人士组成评选小组,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对集中筛选评比后的优秀作品推荐至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将作品评估筛选后,推荐到省委宣传部(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以原件报送)。对确定推出的优秀作品,省委宣传部给予适当的扶持与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对于入选作品,市文联将于2014年4月—5月推荐给市内各媒体、广播电台发表展播,面向社会宣传推介。 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2月25日 附:咸宁市“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作品登记表 咸宁市“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作品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