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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料] 去武汉的司机请注意,车上挂了个饰品 罚款!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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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15: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件回顾:12月11日10点多,徐先生开着轿车,接到了朋友的电话,他担心有要紧事,就一只手打电话一只手持方向盘开车,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
可是出乎徐先生意料的是,这次交警一次给他开了三张罚单:一张是开车打电话罚50元;一张是未系安全带,罚50元;最后一张是因为车内后视镜上悬挂了饰品,罚20元。
违章代码1049,在机动车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罚款20至200。

交警指出:
车内后视镜上挂饰品,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不仅仅是车内后视镜上的挂件,包括车内前后窗范围内放置的玩具娃娃、抱枕等物品,只要妨碍到驾驶员的视线就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赶紧看看你车上有没有遮挡视线的挂件,有就赶紧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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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0:28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听说这个也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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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23:3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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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7:44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出于安全考虑的,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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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7:34 | 只看该作者
我就不喜欢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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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3: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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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3:01 | 只看该作者
罚死恩,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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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12-16 12:07 | 只看该作者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这规定为什么在崇阳就不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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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12-15 17:55 | 只看该作者
做得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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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12-15 16:07 | 只看该作者
前挡风玻璃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的罚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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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2-15 14:26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最重要,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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