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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五部门联合印发通告 严禁在城区烧纸放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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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统中元节来临之际,25日,市城管执法局、GA局、环保局、民政局及咸安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通告,严禁在城区焚烧冥币、燃放鞭炮、焚烧垃圾等。

  通告严禁在城区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城市公园、淦河河道公共场所撒石灰、烧冥纸和其它祭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大气环境的祭祀活动。同时严禁在露天场地或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8月25日至30日,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依法查处违规祭祀和焚烧垃圾行为。对不听劝阻,占道经营祭品或在禁止从事不文明祭祀活动的区域内撒石灰、烧香、烧冥纸、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当事人及时予以清理,并依法处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因祭祀活动损毁城市公用设施的,责令当事人修复或照价赔偿,拒不修复或赔偿的,由GA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GA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祭祀的,一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提倡广大市民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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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5:2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执行到位,不要是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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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4:44 | 只看该作者
早就应该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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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4:18 | 只看该作者
沙发自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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