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4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咸宁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6 1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庞赟 通讯员李武)10月12日,国家林业局公示了21个2015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我市位列其中。

  公示通过关注森林网发布。公示指出,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专家审评结果,国家林业局拟批准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1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并将拟批准的2015年国家森林城市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国家森林城市既是一个城市生态建设的最高标尺,也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我市从2011年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形成了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路相伴、林居相倚的城市生态格局,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绿色支撑和生态保障。

  在创森工作中,我市全面谋划创森路径,强化创森责任,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造林绿化为基础,以壮大产业为支撑,以生态管护为重点,以文化培育为保障。采取造、封、改、退等多项措施进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低产林改造,每年以30万亩的发展速度稳步推进植树造林,力争“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以实施“绿满鄂南”行动为重点,推进咸宁绿色全覆盖。广泛开展“林业生态示范县”和“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近五年植树造林156.5万亩,森林质量不断提升。

  据悉,此次公布的21个拟批准城市名单中,全省除了我市之外,还有荆门市。公示时间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相关链接>>>>>>

  2015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营口市、辽宁省葫芦岛市、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黄山市、安徽省宣城市、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咸宁市、湖北省荆门市、湖南省永州市、广东省东莞市、云南省普洱市、青海省西宁市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3
发表于 2015-10-16 14:45 | 只看该作者
咸宁市搞咸宁的  赤壁市搞赤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5-10-16 14:42 | 只看该作者
赤壁市和咸宁市都不是一个行政级别,检查赤壁也正常,赤壁属于咸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11 01:2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