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北省赤壁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宋东波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咸宁市纪委诫勉谈话,该局其他6名党委成员也因责任落实不力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春节过后,咸宁市委召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会上通报曝光8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赤壁市林业局7名党委成员同时被追责,引发广泛关注。为什么7名党委成员同时被追责? 原来,去年6月至8月,该局6名干部职工先后违规操办“升学宴”、“周岁宴”及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查实后,赤壁市纪委依纪对当事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一单位接二连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与党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否有关?咸宁市纪委决定组成调查组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出乎意料!从查阅的资料看,该局该开的会开了,该签的责任书签了,该上墙的制度也上墙了,责任看似抓得很紧、很严。但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却暴露出问题所在:有的党委成员愿做“好好先生”,得知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宴席,不仅不制止、不向党委汇报,还私下送去“人情”;有的党委成员甘当“甩手掌柜”,对分管领域内干部职工操办宴席情况不闻不问,事后一无所知,纪委调查时才了解情况;有的党委成员甚至是“门外汉”,认为这应是各级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当“甩手掌柜”、做“好好先生”、成“门外汉”,后果很严重!调查结束后,该单位包括一把手在内的7名党委成员责任被一一划定。 “管党治党绝不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是实打实的任务、硬碰硬的指标,不履责就要被问责。”咸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熊亚平斩钉截铁地说。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要被追责,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同样没有“豁免权”,负责对口联系赤壁市林业局的纪工委主要负责人也因此事受到诫勉谈话。
据了解,2015年以来,该市注重把强化问责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先后下发多期问责通报,追究157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 “2016年,我感到市委抓主体责任更严了。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市委就召开主体责任落实会,会上除了通报8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外,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还作了表态发言,市委书记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2016年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状等。”据该市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选择在这一天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用市委书记李建明的话讲,“主要目的是在收心提神中唱响遵守纪律规矩、遵循发展规律的发展强音,千万不可放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可放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据悉,2016年,该市将通过巡查,着力发现并纠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从严从实抓好“主体责任问责年”落实。(关明明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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