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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法院关于恒顺公司破产一案审理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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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2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赤壁市人民法院
关于恒顺公司破产一案审理情况的说明

  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顺公司)破产一案是一件涉及面广,债权人人数众多,系列债权、债务关系、房屋买卖情况复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破产案件。我院特别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院审判委员会多次研究该案的审理工作,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过沟通协调,十余次接待案件当事人,作解释工作,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审理终结尚需时日,为保障当事人、社会大众的知情权,现将该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立案和审理工作概况

  我院于2014 年11月20日受理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同日,我院依照法律规定以【2014】鄂赤壁破产第3—1号裁定书依法指定了以赤壁市政法委、房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GA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规划局、消防大队、建工局、财政局、司法局等单位干部以及有管理人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参加的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破产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职责。

  清算组成立后,即开始资产的清算工作。公告债权申报的时间、地点和登记人,受理恒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登记。2015年3月31日,我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共计150余人,申报债权金额为1.9亿余元,会后清算组继续进行该案资产核查工作。

  二、清算组工作情况

  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即开始对恒顺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

  2015年元月,清算组对申报的1.9亿余元共计160余笔债权逐一进行调查、核实。2015 年12 月,清算组基本完成恒顺公司所有的房屋和商铺的清产工作。包括:买卖、收款、备案、抵押、入住以及一房二卖和涉诉案件情况的逐一清查、登记等物权和债权的分离工作。查实恒顺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己全部销售完毕,二期世纪大厦住宅216套,还建房6套,在房产局备案210套,其中一房二卖房屋88套;商铺218间,共计面积9559.3平方米,还建677平方米,在房产局备案约8800平方米,一铺二卖121间;写字楼1206平方米,在房产局已备案。此外,恒顺公司因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抵押借款、拆屋还建、商品房包销合同等涉诉案件40余件,清算组代理恒顺公司参与多地法院审理的恒顺公司的诉讼案件,其中,部分案件仍需等待判决结果。

  目前,清算组正在进行本息分离、借抵分离的债权确认和财产权属确认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将委托相关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债权分配方案。

  三、该案的难点

  恒顺公司财务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张丙传公私不分、本息不分、乱出白条、收入不入账,加之部分债权人因主要债权由高息形成,甚至以利息抵房或因借款未还擅自抢占房屋,拒不配合清算组的工作,以及一房多卖和部分诉讼案件正在多地法院审理中,给清算组清理、核实、确认债权、财产权属等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还有很大的工作量要做。

  四、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院将督促清算组加大清算力度,争取早日拿出清算报告。法院只有在有明确的清算结论的情况下,才能确认财产分配方案。同时针对恒顺公司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正在与GA机关协商,争取移送GA机关处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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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7-7-20 22: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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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6-7-12 10:42 | 只看该作者

我提出几点看法,以供大家讨论:
一,世纪大厦东窗事发持续恶化之后,为何相关审核单位不加强审核把关,让这样的事情继续演绎到后来的威泰大厦……………请建工局,房产局,政府分管城建的领导,都出来给被骗的住户说明一下,学习一下法院的同志,不要搞得好像你没看见,不关你事情一样,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作为,不如回家种红薯!

二,赤壁究竟还有多少楼盘出现这种诈骗行为?开发商无法兑现的房产证,银行在房贷这个过程中是否起到了帮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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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6-5-27 14:48 | 只看该作者
世纪大厦还有房子卖吗,有转让的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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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6-5-25 13:43 | 只看该作者
不老神鸡 发表于 2016-5-22 18:08
据了解,张炳权现年事已高、加之又高血压中风,各种疾病交加。说句不好听的话,难道有关部门不会是想等到人 ...

请你不要直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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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6-5-22 23:5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早点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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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6-5-22 18:0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l老鹰 发表于 2016-5-21 17:38
不是简单的破产,而是证据确凿的诈骗。那多学法律的还不知道怎么定性,怎么处理吗?拖了几年了,当事人逍遥 ...
据了解,张炳权现年事已高、加之又高血压中风,各种疾病交加。说句不好听的话,难道有关部门不会是想等到人死债亡的那天好一了百了、死无对证、好来就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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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6-5-22 17:5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往事不要再提 发表于 2016-5-21 11:25
我提出几点看法,以供大家讨论:
一,世纪大厦东窗事发持续恶化之后,为何相关审核单位不加强审核把关,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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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6-5-22 15:58 | 只看该作者
依法治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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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6-5-22 08:47 | 只看该作者
常来热线走走 发表于 2016-5-18 10:25
监督部门为什么没有提前发觉呢?买房要备案,售房也要备案,各个环节都有监督部门,一房二卖是怎么卖出去 ...

官字两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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