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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厂职工的养老保险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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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13: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笑了之 于 2017-1-4 08:29 编辑

我们是碳素厂(赤壁长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在岗职工(一共有40余人),我们这些职工分别于2001年至2008年期间进入碳素厂上班至今,8-15年了,厂里不给签合同也不给办社保,多年来我们这些人罢过工,堵过厂门,找过劳动局,但是厂里始终坚挺,劳动局始终护着厂方说话。多年来,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终于向政府反映我们这些人的疾苦,让政府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像一头牛,到做不动了,或许就被厂里一脚踢。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对于我们来说,难道就是一场梦?这就是习主席提倡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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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1 15: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鲁家庄主 于 2016-12-31 15:34 编辑

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碳素厂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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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1 15:29 | 只看该作者
几十人养老保障出现问题,这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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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1 15:26 | 只看该作者
沿海地区那么多工厂招工你们不去,偏要在这么个不交社保的厂打工,到如今扯不清楚了。
外面的工厂环境好,工资高,三险一金齐全,不用拉关系,有发展空间,可以学技术还可以不断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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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1 11: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笑了之 于 2017-1-4 08:18 编辑

能否给相关部门都送一面锦旗?(求转发)
     
       我们是碳素厂(湖北赤壁长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在岗职工(一共有40余人),我们这些职工分别于2001年至2009年期间进入碳素厂上班至今,厂里一直拒绝缴纳社保,两样对待。多年来我们这些人罢过工,堵过厂门,找过劳动局,只差没爬烟囱,但是厂方始终坚挺,劳动局始终护着厂方说话,有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多年来,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终于向政府反映我们这些人的疾苦,让政府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像一头牛,到做不动了,或许就被厂里一脚踢。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对于我们来说,难道就是一场梦?这就是习主席提倡的“中国梦”?
       今春以来,将近一年,我们通过在赤壁热线和省总工会网站发帖(暂未通过其它网络发帖)并走法律程序,(在这里感谢市工会,工会态度非常好)。劳动局监察大队先是野蛮推辞,接着百般抵赖,抵赖不了就推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毫不犹豫推向了法院。同时,我们也在向市信访局上访,市信访局也是毫不犹豫推向了法院。法院态度还算积极,一直说在和厂方协调,但一方面又以民事裁定书把责任推回劳动局。经过多少周折,厂方7月份起一直口头承诺会给我们补缴,但是一拖再拖,(今年的社保已缴)。
       厂方现在的态度我们抛开不说,毕竟态度已经转变了。但是赤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处事态度令市民心寒,劳动法和社保法等等均有明文规定,为何就是要 有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请问广大网民和赤壁市领导们: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政府的公信力就败在某些机关人员的心里,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例信手拈来,何来公信力。依《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这些人员该如何处理?
        全部精准推回劳动局,这所有推皮球的环节全部有政府文书为证,未加任何捏造,能否给相关部门都送一面锦旗?请广大网民支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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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22:3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平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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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3:3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们40人与赤壁市长城碳素厂追缴社保的案子,劳动仲裁结果是过了诉讼时效,接着起诉到法院,法院裁定书不予受理,说应该是社保局职责,该社保局直接追缴,社保局推回劳动仲裁,皮球踢回原地方,我现在准备上诉了。法制社会啊,工人维权难于上青天,这还是法制社会吗?没关系,我已准备了闹到北京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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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1: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厂方迫于舆论压力巳同意和我们协调,但进展太慢,如果继续遥遥无期,我们会大造舆论声势,给赤壁市政府和法院,劳动局等相关单位施加舆论压力,让赤壁市和长城碳素名声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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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5:5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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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9:11 | 只看该作者
一笑了之 发表于 2016-5-25 17:08
兄弟,你也被坑过啊?

具有官方背景的媒体《人民论坛》官网推出调查:如何识别“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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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6 12:4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亿度 发表于 2016-5-25 21:28
那是劳动仲裁委的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是社保经办部门

鄂人社发(2015] 39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肃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上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得到社会认同,以个人身份参保人数快速增长,对于扩大覆盖面、增加基金支撑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地方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存在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允许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引发地域之间、人群之间的不平衡。为保证全省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统一,现就严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通知如下。
一、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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