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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郑氏雷人 于 2017-7-13 13:43 编辑
官塘驿镇平安创建“突击月”工作方案
一、明确责任
1、镇政府成立综治平安创建“突击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平安创建工作;
2、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评选工作;
3、派出所为“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直接责任单位;
4、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为“公正执法满意度”直接责任单位;
5、综治办、司法所为“知晓率、参与率”直接责任单位;
6、中心学校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
7、工商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企业主的教育宣传引导。
二、全面开展创建宣传
(一)平安家庭创建、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
1、张贴宣传图片;户户张贴、每个楼梯间张贴平安家庭宣传单(7月12日前完成);每个居民小区的每栋楼张贴平安小区宣传图片(7月12日前完成);每个单位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宣传(7月12日前完成);每个村(社区)要有平安村(社区)宣传栏,争取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处宣传栏(7月12日前完成);
2、召开动员会。要在党委会、干部职工大会(村干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两代表两委员”座谈会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等会上作好安排部署;
3、发放平安法治家庭自评表;(7月12日)
4、国道、省道、人口集中区要利用高炮、墙面、电子屏幕等悬挂横幅、巨幅标语。每个乡镇巨幅标语不少于2处,横幅镇区15条以上,每个社区2条以上、每个村民小组刷标语1条;(7月20日前完成)
5、要求学校、医院开展创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的创建和宣传,要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宣传载体,如平安班级、平安诊所、平安病房等,要有宣传图片、一封信、折页宣传册等;
6、企业、集贸市场要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创建,要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要有宣传牌、宣传栏;
7、对“两代表两委员”建立微信平台,召开座谈会,发出公开信,确保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8、利用文艺演出、乡村红白喜事演出开展平安创建宣传;
9、单位、村服务中心都要有创建的宣传标语、图片等内容;
10、媒体宣传,要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对平安创建进行宣传;
11、对宣传活动要落实工作责任,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要有分工安排和日程工作安排,确保户户宣传到位。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落实日排查、日研判、日报告制度;
2、群体上访、重大隐患、到省以上越级访必须报告;
3、落实领导接访、书记陪访;
4、严格按照省委“三个一律”要求,凡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涉稳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党政“一把手”一律问责;凡因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引发涉稳事件的,一律问责;凡因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到省大规模上访的,一律问责。
四、防控体系建设
1.派出所和街道组建20人以上的治安巡逻队,村(社区)建立一支5人以上的巡逻队,重点时期进行巡逻,镇区巡逻队派出所负责巡逻要到背街小巷;
2、内保人防、物防、技防按要求10月前完善和完成;
3、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上访户、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
六、2017年平安创建考核办法
1、咸宁市每季度电话测评一次,平时采用“飞行暗访”;一年四次;测评电话12340,8902110。
2、省全年电话测评一次,平时采用“飞行暗访”;暗访10个县、5个乡镇、5个村、5个网格、10户家庭。省测评电话027-12340。
七、结果运用
1、“一感两度”(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公正执法满意度)年度测评指标全镇排前3名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通报表扬;排名后3位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2、如果严重影响我镇“一感两度两率”测评在咸宁市年度综合指标排位后3名的相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单位干部职工在全市综合测评中,知晓率、参与率没有达到100%的,取消当年综治先进;
4、“两代表两委员” 知晓率、参与率没有达到100%的,取消代表委员所在单位当年综治先进;
5、企业家代表知晓率、参与率没有达到100%的,取消其所在单位当年各项先进评比。
(本条消息来源于官塘镇政府,所有图片由政府好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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