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9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还要另外被纪委追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28 1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16年7月1日起,公安部要求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如发现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进行通报:   1、酒驾醉驾   2、无证驾驶   3、准驾车型不符   4、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   6、套用机动车号牌   7、脱保   8、超速50%以上   9、货车超速30%以上   10、客运车辆超员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5
发表于 2017-8-29 17:2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有关系的当时打个电话就放了,别查我水表,我会说这话开玩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7-8-29 12:4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鼓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7-8-28 21:3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在外打工,如果酒驾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8-28 17:22 | 只看该作者
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严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15 02:3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