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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早出台 党员干部过好“廉洁关”
2017年12月26日,楚天都市报A02版报道,湖北省纪委通知要求加强元旦春节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十个严禁”确保年关过“廉关”“十个严禁”。 1、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送礼。 3、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4、 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5、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6、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7、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8、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9、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迷信活动。 除以上“十个严禁”外还要“三管”齐下,严禁用公款吃喝,管住你的“嘴”;严禁行贿受贿,管住你的“手”;严禁用公款旅游,管住你的“脚”。不但年节做到“十个严禁”平时也要做到“十个严禁”。 以上条款的严格规定,都是从爱护党的干部为出发点。不要犯错误,做人民的公仆,牢记党的宗旨,忠于党,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落实湖北省纪委通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监督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党员干部廉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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