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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的错误点评:
1、地籍调查错误。相邻宗地四方只有一方指界签字,另外三方没有指界签字。原因不外乎两种,第一是地籍调查员没有履行职责对另外三方进行征询意见;第二是征询意见了但是相邻方不同意姚家主张的界址,拒绝指界签字。这种指界签字都没有完善的情况,根本就就不符合进入审批环节的条件。
2、土地登记审批错误。地籍调查表没有完善,莼川土管所不会进行审批。因为有人包办证,所以弄虚作假伪造审批意见。光伪造审批意见没有用,还得伪造领导签名和公章,包办人员无奈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三级审批意见都伪造了。
3、土地发证错误。三级审批领导都没有签字,单位也没有盖公章,这是肯定不能盖章发证的。怎么盖章发证的呢,不外乎两种,第一、包办人员盗取空白证填写绘图带在身上,办公室主任上厕所的空挡盗取公章盖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第二、包办人员盗取空白证填写绘图带在身上,买通办公室主任盖章,自以为只有你知我知!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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