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正确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认识到文明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常态化开展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
交警大队城区各中队将每日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对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占道违停、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切实消除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在执勤执法中,采取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方式,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罚其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通过自身说“法”,劝导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免费“赠送”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课时等“宣传教育处罚”,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个被查处的驾驶员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性,切实提高违法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的驾驶员
查获的违法驾驶员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课
截止8月24日前,赤壁市已超过200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受到交通违法教育处罚,今后,交警大队将持续化、常态化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赤壁交警提醒:
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真心希望每个人学会敬畏生命!行车时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应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关爱生命,远离事故。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8-8-27 18: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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