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描述的应该是非法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四轮车,属于超标电动四轮车,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但这类车辆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不能挂牌,更不能上路,只能在封闭的园区、厂区内行驶。不良商家以所谓老年代步车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叫法,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声称无需上牌办证,实际是非法的。真正的老年代步车实际上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近期,交警部门已查扣了多辆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并将在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驾驶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如果是无证驾驶、酒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或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也都是按照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来处罚的。驾驶它,无驾照者要拘留并罚款,有驾照者要扣12分并罚款。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8-8-29 16: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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