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事件是中国腐败生态的一种表现,它的处理方式必然具有中国特色。范冰冰事件经崔永元用正义的利剑戳破,引发举国震惊和愤怒,它无法继续也无法掩盖,只能公开处理!结果是援用新的律条,初犯,罚款,免予刑事处分!我首先要问:初犯有无轻重之分?偷税漏税三块五块、三千五千、三五百万、三五十个亿,处罚都“一视同仁”吗?如果是这样,那还叫什么法,那还有什么律?再问:初犯,是吗,能吗?税官们沿大街小巷追着小商小贩催罚三块五块的税钱,范冰冰长期的无数次的巨额的金钱往来交易,银行、税务竟一无所知,这是天大的笑话还是天大的谎话?三问:是初犯还是初查?把一个不是也不可能是初犯的人定为初犯,一是为当事人开脱洗白从而减轻罪责,更重要的撇清自己证明自己廉政!而逻辑的证明却恰恰相反,那些定初犯的初查者们,或无作为、或渎职、或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到底是那一条,他们心里明白! 在中国,凡重大贪腐案,多半是内外串通上下勾结的窝案,而处理结果只是依着相关方面的不同需要而不同罢了!对范冰冰事件的处理,是对中国能否依法治国的严峻考验![捂脸][哈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