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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人,行人闯红灯“网红榜”来了,看看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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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5-8 16: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人闯红灯“网红榜”

    斑马线、红绿灯,是交通安全提示的文明符号。只有驾驶人员跟行人共同遵守,斑马线安全才能万无一失。由于一些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面对路口的信号灯熟视无睹,屡屡闯红灯,造成了本就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红灯前,停一停

这样的我们,真好。

为您点赞!

但总有这样一群“猛士”

敢于直面迎来过往的车辆

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

今天!!

赤壁交警就要曝光一下

赤壁某些不自觉的“闯红灯者”

昂首阔步,潇洒的闯红灯








    行人闯红灯真实案例说法:
在交通事故中
行人往往处于弱势群体
所以每次发生意外
大家都会谴责机动车或电动车
然而近日
浙江宁波一位50多岁的谢大姐
因为闯红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并赔偿117万!

事发时的状况

       闯红灯后双方倒地

       路面监控显示,2018年12月6日17时35分许,被告人谢某在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环城南路机动车道南车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北往南步行穿过马路。

       这时,谢某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的被害人邓某发生碰撞,双方都倒在了地上。

       谢某在事发后逃逸,最终造成邓某受伤。经抢救无效,邓某于当日死亡,电动自行车也受到损坏。

       2018年12月14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谢某亲属代为向被害人亲属赔偿5万元。

      行人闯红灯担主责

      在本次事故中,谢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据介绍,经鉴定,被害人邓某因交通事故头部撞击钝性物体面,导致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继而引发颅内压增高,压迫延髓呕吐中枢及生命中枢,咳嗽等反射减弱,呕吐物吸入呼吸道阻塞支气管引起窒息死亡。

       2019年3月19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邓某的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89万余元。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对行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被告人谢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表示认罪。她也在庭上解释,当时风雨交加,自己打着伞没能看清路面情况。事故发生后,心慌意乱,没有查看车主的受伤情况也未报警,就逃离了事故现场。


构成交通肇事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谢某的犯罪行为致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17万余元。

    “我弱我有理”的观念,在生活中并不鲜见,行人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车祸,后者往往要“背锅”,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颠覆了很多人的刻板观念......

看了这些
你还敢再闯红灯吗?

赶紧转发告诉亲朋好友

不然下一期曝光的可能就有他们!

爱自己,从足下做起,

向“闯红灯”说不!

“过马路千万不要闯红灯”

评分

参与人数 2经验 +3 赤币 +15 收起 理由
田律师 + 2 + 10 曝光给力,坚决支持
黄金眼 + 1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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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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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7:1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多曝光 肉死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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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7:4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爆光他们也不一定看得见,在路口大屏幕上播放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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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8:0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在赤壁电视台播放,提高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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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08:30 | 只看该作者
好又多,好多多 发表于 2019-5-8 19:38
赤壁交警新闻赤壁热线发言人,我第一个站出来批评人,公开公开批评你,第一你要搞清楚你做为新闻发言你,你 ...

从你的回贴让人觉得你没读多少书,完全偏题了。要求行人按红绿灯过斑马线有问题吗?行人在斑马线上当然要礼让,问题是在红绿灯路口行人必须按信号灯通行,不分城里乡下,不分老幼。交规就是交规,任何人都必须尊守。试问,你若某天开车(或驾驶摩托车)经过红绿灯,行人依次闯灯就不让你过你是什么心情,或者你某天与闯灯的行人发生碰撞要你负全责你又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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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9:3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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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20:1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又多,好多多 发表于 2019-5-8 19:38
赤壁交警新闻赤壁热线发言人,我第一个站出来批评人,公开公开批评你,第一你要搞清楚你做为新闻发言你,你 ...

不知所谓,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为何要别人尊重你的生命?楼主哪里提到农民工了?支持交警处罚并加大暴光力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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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7:3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曝光很好。

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的也应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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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8:5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在邮政路口,桥北路口,广电路口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看还闯红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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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8:4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要搞个大屏幕在现场播放闯红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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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8:1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只有香如故 发表于 2019-5-8 17:44
有咩用?罚分?罚款?

不罚分也不罚款!搞不好命没了。抢了几十秒,可能少活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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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9-7-6 23:09 | 只看该作者
遵守交通规则,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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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9-6-20 15:3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除了交通事故算谁的,请问,我弱我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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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9-6-20 15:3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曝光没什么卵用,交警抓一段时间,相信会有所改变,行人闯红灯,罚款50或者20,或者做10分钟志愿者,抓下一个,相信我,国人就是这样,外面只要闯红灯,个人征信都要受影响,如果不这样,赤壁永远只是个县级市,素质跟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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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9-5-18 07:4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多曝光一些,看这些人丑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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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9-5-12 19:2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帖子真的是好,要多多曝光,肉死那些乱闯红灯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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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9-5-12 14:1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母亲节快乐!别让爱停在嘴上,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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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9-5-12 08:4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红灯停,绿灯行,连幼儿园三岁小朋友都懂,这些老妈鸡,老脚啊!更有那些个年纪轻轻的,这些个人的素质,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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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9-5-12 05:3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张老妈的眼神很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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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9-5-11 22:3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可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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