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赤壁男子前往江夏乌龙泉山林捕捉野生王锦蛇牟利,其猎捕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长江日报记者7月27日获悉,他们已被森林警方刑拘。
一个月前,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近期发现两名外地男子骑摩托车、背电工包,手里拿着镰刀在乌龙泉城际铁路附近的山林出入,希望出警查处,确保山林安全。
接警后,民警赶至乌龙泉街城际铁路附近山林路口布控。6月24日,民警在乌龙泉街致富村村级公路巡逻时,发现路边停有两台外地牌照摩托车,等了约半小时,两名身穿电工制服、肩背电工包的男子从山林中出来,民警化装成村民上前打探。两人自称是咸宁人,到附近山上转转,看山上是否有竹鸡。
民警在两人包里未发现可疑物品,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民警当天未采取行动。
7月10日上午10时10分,民警在致富村苗圃地路边再次发现两台外地可疑摩托车。不久,两名外地人员从山林中出来取车。民警拦住盘查,从两人摩托车后备箱发现白色尼龙网袋,有猎捕野生动物的嫌疑,遂将他们传唤至分局进一步调查。经审,二人交代,5月至7月份期间,在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也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合伙在江夏区乌龙泉街城际铁路附近“深山”和“海底张山”架设蛇网捕捉野生动物王锦蛇,用于出售。
虽说没有抓获现行,但二人手机里有自拍留下的猎捕王锦蛇的视频。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均为湖北省赤壁市人,是邻居,此前一直在赤壁开摩的。得知架设蛇网可以捉到王锦蛇卖个好价钱,两人购买一系列工具,到江夏区山林踩点,在山脚处架设3副蛇网,蛇从架网处经过时会被网孔缠住,第二天将捕到的蛇销往老家赤壁餐馆。
2018年12月份,江夏区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设立禁猎期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5年禁猎期,全区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
因两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达到“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已将两名非法捕蛇者刑事拘留。
该案也是江夏区颁布禁猎通告后办理的首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民警说,野生王锦蛇体积大,非常凶猛,因此也叫大王蛇,是长江流域湖北境内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因无毒多肉,价格高,成为主要猎捕目标。江夏森林警方将结合江夏禁猎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行为打击力度,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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