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一名违规在楼道内充电引发火灾的当事人依法拘留,万幸的是,火情及时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事件回顾:7月25日上午,家住蒲圻书院街的罗某将电动车停至一楼楼道处进行充电,随后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中做家务,准备午餐。“着火啦”,听到外面传来邻居的喊话声,随即往外看去,才发现,自己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发了火,一楼浓烟不断往上窜。等到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处置后,电动车己被烧成空架,整栋楼房也烟熏严重,楼道内线路烧毁,墙面抹灰层脱落,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其它住户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罗某的其行为严重威胁了周围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消防救援大队经调查取证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移送赤壁市公安局,对违法人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事后,当事人罗某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整个楼梯间充满了浓烟”,并痛悔地说:“一时贪图方便,导致了火灾,我非常后悔……电动车在楼道充电太危险了,我再也不敢了,希望其他人可以吸取我的教训。”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看似“身体”轻便、小巧,一旦引发火灾后,浓烟大,蔓延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车充电要到专门的地方充电(充电桩),在夜晚充电应加强看护,电充满后及时拔掉插头,不可充电一整夜,防止一旦电动车在夜间起火时,不能及时发现处置,加大火灾事故危险性。
本帖最后由 赤壁消防119 于 2019-8-12 15: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