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决定启用以下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6月8日零时。
二、设置地点
1、嘉泉线神山镇路口交通灯控系统1套,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通行;
2、107国道赤壁南路口交通灯控系统1套,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通行;
3、蒲圻大道与东风路交叉路口、银轮交叉路口、光华路交叉路口交通灯控系统共3套,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通行、货车违反禁行规定;
4、羊羊公路路段电警4套,抓拍机动车违停;赵崇线羊楼洞镇区路段测速电警1套,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限速:40 KM/小时)
5、G351台小线增设移动测速路段2处:1103KM+700M路段和1123KM+500M路段,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限速:中型以上客货车60KM/小时,小型汽车80KM/小时)
上述地点已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反禁令数据作为证据使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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