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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⑤ “企业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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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16: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咸宁市委、市政府坚持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引才增添砝码,为人才成长和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本期,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就“企业人才支持计划”,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申请补贴对象
  1.引进到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工作且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首次申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引进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一年;
  注:重点企业主要指注册地在咸宁市范围内、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重点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137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以及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以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的标准连续补贴3年。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企业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人才创新创业超市。

  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个人薪酬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企业(个人)银行账号等。
  2.受理和审核: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经信等相关部门审核
  3.拨付资金:经信部门按规定发放政策补贴。

  四、所需材料
  1.《“企业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个人薪酬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个人)银行账号等。
  注:第二、第三年度申领只须提交1、4条材料,其它材料无变动可不提供,如有变动请重新提供。

  五、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2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0715-8256062
  文章末尾下载下方附件
  咸宁市“企业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补贴申请表
  
来源:云上咸宁
沙发
发表于 2022-9-22 22:5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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