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liceyk 于 2011-8-14 08:37 编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2日上午10时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昨日(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用一句通俗的话说,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这些年,许多女孩无房不嫁,也就意味着许多女孩是因为房子才嫁。历时一年、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社会调查显示:七成受访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积蓄才能结婚。
除了历史悲剧外,就是现实悲剧。高房价让许多人忘记了纯真,而在今天的社会环境里。房子变得越来越重要。女性认为男方要有房、有稳定收入和积蓄才结婚,并不难理解。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至上、金钱至上的现实让爱情早已经不是单纯的情感,何况每日必须要面对柴米油盐的婚姻!
所以很多女孩是活在房子里,而不是活在感情里。新婚姻法告诉女性朋友们,要为真感情而活着,而不是被房子所奴役。因为不管怎样,如果是父母给儿子买房,结婚也好离婚也罢均与女方无关。所以当女人不再受房子摆布时,更多的真情实感会被呼唤出来。越来越还原女人最本真的一面。房子就是房子,房子和感情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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