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九名县级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2014年3月2日08:22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周鹏 通讯员周阳)前日,咸宁市纪委通报了去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多起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据通报,原咸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公务员局局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王艳斌涉嫌收受他人钱物、礼金及物资折价合计300余万元,其将个人或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金额20余万元,并违反政策购买超标小轿车。目前,王艳斌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原通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瑞华,原赤壁市政府党组成员、赤壁市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吕兴元,原通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官印,原通山县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物资公司经理夏胜扬等人员,因违纪违法问题,皆已受到查处。 去年,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违纪违法人员379名,移送司法机关43人,其中包括9名县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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