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讲,设立电子眼没有错。但要弄清楚设立电子眼的真正出发点是什么,是为了广大百姓的生命安全,还是为了不择手段赚钱。我是开车最小心最谨慎的一个人,却接二连三的“中标”,一次是在新农贸市场,我罚款之后还特意驾车去寻找指示标牌,找了很久才发现距离农贸市场出口往南100米处有块不显眼的违禁指示牌。一次是通汇街的双黄线。建议交警部门要从你们的思想意识考虑,从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切实加强交通的整治工作,尤其是麻木,农用车,货车等占道问题要彻底解决。建议交警部门在解决交通问题上,要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千万不要因为罚了我们的款之后,却滋生了1-2只“苍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