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予以公告,请全市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消防安全委员会申报重点单位,申报单位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二、申报途径:拟申报单位下载《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3),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现场、邮箱、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备案。地址:赤壁市金鸡山路86号(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事大厅),电话:5210119,邮箱:1145101336@qq.com。
附件: 1.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可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2.《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说明(可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3.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可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特此公告。 赤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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