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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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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0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会在发展,人际关系在变化。然而,不论社会怎么发展,人际关系如何变化,父母亲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些最基本的社会基础都不会改变;道德传统、人伦观念等法之依托也不能失去其独立性。事实上,情、德、理正是法律的根基。法出于情、行于德、止于理。因此,让情感的归情感、道德的归道德、伦理的归伦理、法律的归法律,也无疑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需。

   欢迎各位坛友踊跃辩论!

结束时间: 2011-2-13 09:47 裁判: 为你跑腿

正方观点 (1)

支持,这样有利于保护老年人权益!

反方观点 (2)

反对,道德问题由法律管恐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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