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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菜刀 发表于 2012-8-7 18:37
第一:1187元为什么重复计算2次?
第二:应该是补缴2%而不是重新缴纳12%!难不成1到6月份原工资里没 ...
此次公积金调标含二块:比例调高2%,基数调至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相信所有教师都清楚,元-6月份公积金是按基本工资10%扣缴的,所扣缴的金额已全部上到教师公积金个人帐户中了,这些可以到住房管理中心查询的,新标准是按工资总额的12%扣缴,1187元是绩效工资只是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元-6月份1187元没有纳入到缴费基数中。1187元计算二次,一次是七月份的,一次是补扣元-6月份的。搞清楚没有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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