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陆水湖大道清泉路段路内停车对正常交通的影响,进一步规范市区交通秩序,现就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取缔占用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通告如下:
自2018年8月13日起,每日7:00-23:00,陆水湖大道清泉路段两侧严禁停车,对违反规定停车、3分钟后未驶离的采取非现场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拍照固定证据后,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法处100元罚款,记3分。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将直接拖移车辆至停车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做到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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