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已经有好几批外地务工人员在晨明遇到此事。。。
去年还有一民工,应讨不到工钱,没钱租房,最后冻死在简宜工棚里。。。。。。
报 告
尊敬的赤壁市劳动局各位领导:
我名李铁清,湖南邵阳人,2010年9月中旬经朋友李志勇介绍,到赤壁晨鸣纸业公司承揽造林,抚育工程,同时也认识了公司营林经理王平,公司施工员应静,在期间公司经理王平多次承诺在嘉鱼县给五仟亩杨树地我们做,要求我们买多种施工设备,其施工员应静多次说杨树打孔机,一天能打上千的种植孔,并多次要求我们尽快上工人做工,于是,我邵阳民工组于9月30日到达赤壁,然嘉鱼的工地又不能开工(因为林地没有搞好),所以我邵阳民工就被公司安排到中心坪的金紫山开工,而开工的第一天由于出了车祸事故,有四个民工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所以,中途二十余天,工人未做事。后来公司王经理要我安排工人给他在茶庵岭一工地做事,(共计工天28天,我们自备工具)也没给工资。后工人又没事做,这期间,公司王经理与施工员应静,又多次催我们叫工人(因为我们以前只有8个工人),于是我又从湖南怀化叫了17人于11月12日到达赤壁,施工员应静安排我们到余家桥乡做事(其中,大岭村种马奎木面积700余亩,越秀山,安咀丛林,大岭杨树地面积1000余亩),于是我们把怀化民工组17人调至大岭村,杨家湾工地开工,11月13日开工至11月19日下午,由于当地村民阻工,并抢了我们的施工工具,一直到11月28日都无法开工,这期间,我们也多次向公司及政府反应情况,也到市信访局反应过,后村宋主任和公司施工员出面处理此事,对我说已经处理好,要我民工组又去开工,当时我民工组向公司施工员应静问因阻工引起的误工怎么处理,应静一口答应,在工地面积上给我们加面积做误工费。另我邵阳民工组就被安排在四清做杨树抚育工地,完工后,又被叫到大岭村1号小板做马奎木工地。开工至12月18日,劈青,挖坑等工序完成,我们向公司施工员要求验收验肥,应静不来而令我邵阳民工8人4天无法开工,我们向王经理反应了此事,王经理才安排应静去验收。
由于杨家湾7号小板一直无法开工,公司施工员应静把我们安排到5、6号小板开工,因面积太少,工人几天就又做完,所以公司安排我们到安咀做杨树地,因面积小,7天我们就打完孔,我们就要求公司安排我们做其它的杨树地,公司王经理安排技术员江工去丛林村的2、3号小板看林地,2号小板在公司征地图上显示有200余亩,经实地查看,实际能种植面积只有20余亩,而且我们在看林地同时发现(当地村民所讲),由于水淹时间过长,无法种活,所以江工就说你们种不活的话就拿不到工程款。我们回来后就向王经理反应了此事。王经理叫施工员应静也做了实地考查,开始一直没有给我做个答复,后又说大岭7号小板阻工的事处理好了,5、6号小板也可以下肥,12月23号下午,我们就从安咀村把怀化民工又拉到大岭杨家湾做5、6号小板下肥,24号上午,我们就把5、6号小板下肥回土完工。24号下午民工就去7号小板开工,当地村民又不准我们民工开工,说:“要我们用挖机翻耕才让我们做,我们也向村领导和公司反应了此事,一直没有给我们明确答复,到27日公司王经理就要我们把所有的民工叫到市政府,要市政府帮我们调解,工人误工的工资问题。28号大岭村的村书记和余家桥的王书记也找到我们调解此事,后王书记就叫我们找晨鸣公司,现晨鸣公司也不管我们。
各位领导,由于公司的林地面积不真实,比如说大岭村公司说马奎木种埴地700多亩,而实际只有60多亩,我们接工人来每人的车费来回要500元左右,租房每月300元,从赤壁租车到工地200元,转出来200元,公司今年又不种。我们明年又要这么多的开支,公司对林地没经过实地考查,给我们民工组带来的损失该谁来负。
路途我也多次找王经理签合同,也没签成,王经理要应静签,应静也没答应,至今未签任何合同,工人受伤公司王经理我们民工所做的林地,每亩补贴15元,也不能兑现(李志勇知道)。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找各位领导寻求帮助,现我们20几人身无分文,连吃住的都没有,望各位领导重视为感。
民工组代表:李铁清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