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渔民: 新年好! 为了切实加强保护陆水湖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保护水体生态平衡,进一步净化水质,促进陆水湖渔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2011市政府将继续加强陆水湖的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各位: 一、
禁止在大雾、大风恶劣天气以及酗酒等情况下从事水上捕捞作业。 二、
严禁任何形式的拦湖、拦汊、围湖等行为。特别是市政府整治行动后的任何恢复或圈占湖面行为(包括用丝网、竹竿、钢丝绳、尼龙绳等),一经发现全部摧毁或没收。请各位渔民不要再投放鱼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
严厉打击炸鱼、电鱼、毒鱼、灯光网(罾业)和迷魂阵等非法捕鱼行为。违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渔获物,并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禁渔期内严禁任何捕捞行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五、
凡在陆水湖赤壁水域从事渔业捕捞者,必须持证捕捞,捕捞渔民和垂钓者请于2011年2月20日起到渔政船检港监站(地址: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局)办理相关证照,渔船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捕捞作业。联系人:周敬刚、潘芳
电话:5367538。 六、
为保护库区生态平衡,维护风景区自然环境,严禁在库区乱砍滥伐、进行违规建设,一经查处,严厉打击。 望广大渔民积极参与,自学遵守。 最后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此致 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局渔政站 201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