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镇上的另外三家网吧业主(朱xx。黄xx、程xx)决定出钱收购我的网吧,经过商议,十五万元整收购。文化稽查的说国家的证件不可以买卖,只能是收购我的网吧,最后我在写法人委托给收购我网吧的三人其中之一,但是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代表还是我,办理其他证件必须要我陪同,办理的费用全是他们出。他们3个经过商议,先给我八万元整,把我的电脑搬走,最后把其他证件办理齐了在给我剩下的七万。我只能同意了,应为我都是借的贷款开办的网吧,当时网线也停了几个月,我没办法维持我一家人的生活,只能卖了还贷款。给我钱的时候只有两个人去给的,朱xx、黄xx,说先给程xx把钱垫上,给了我八万整。"
谁叫你卖,你活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