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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抽烟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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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调查】关于一组鱼馆伤人事件的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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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09:39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严肃申明一点,我没有表态的权利,因为我不是当事人。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是想把事情的经过了解清楚,至于老板娘说的是否属实,又或者被打方说的是否属实,我相信广大网友是聪明的,不会随便进行主观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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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0:11 | 只看该作者
右倾现象很严重{:186:}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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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0:28 | 只看该作者
照你这说的,那人是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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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3:39 | 只看该作者
全文看完我发现楼主讲的都是听老板娘一面之词来说的。
楼主一面劝说大家不要以讹传讹,一面自己又只在去鱼管听了一面之词后就把这些所谓老板娘讲述的内容公布出来给大家看。你这不是让网民更加混淆吗?如果你真的本着还原一个真相的心去调查的,但求你在只了解了一方情况而没有得到更全面的调查前,不要轻易发布这些言论的好。你自己也说了希望**局尽快还原真相,那你又何必在没了解真正的真相前瞎散布一些或许并不真实的情况?
不管如何,公理自在人心。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
再怎么样,动刀子就是不应该的。现在是法治社会,打开门做生意,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早就有心里准备。完全有更好的方式去解决。那老板儿子的行为,必须得到刑法处罚,道理很简单,因为,他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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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awwl11 的帖子

我说得很清楚了,你为什么非要抓着我不放?整个事情经过是老板娘说的,也是她的原话。至少她能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吧?受伤的是我同学的亲戚,我同学昨天晚上跟我说的时候都说了两边都有不对,但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带了主观情绪来跟我讲这个事情。我叫他把他知道的告诉我,他只会说,反正事情不是这样的。我追问了他好几次他都没说清楚。

你又有什么依据说我说的就不是事实了?你是当事人吗?至少老板娘是当事人之一吧?在法律上来讲,当事人才最有发言权吧?你一不是目击证人,二不是当事人,何必在这里说风凉话。别人打开门做生意就是要应对什么情况?你把这个情况说清楚看看。


你再揪着我不放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去把事情的详细经过讲出来。
引用你的那句话,“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昧着良心去欺骗大众总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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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14:43 | 只看该作者
打人不对,确实是不对,如果这个孩子无缘无故打人的话,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发生一些什么冲突。按照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还要考虑是恶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如果这个孩子恶意伤人的话,抓去坐牢我都不会说一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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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4:57 | 只看该作者
   网友们都很认真呀,我坚决站在猫这边,首先纵观整贴,两边都有一些出入,但为伤者反驳说话的,不是伤者亲戚就是伤者朋友,这立场本身就有问题,而猫根本不认识一组鱼馆的人,只是为了探明真相,不存在立场不明的问题。至于是刀子还是啤酒瓶,这个可以调查,真相只有一个,没必要在这里争论,别一个个搞得都好像亲眼看到一样。以上这些,仅代表我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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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6:3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勋章真是绚丽啊。支持楼上的观点。让事实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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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7:13 | 只看该作者
姑且不论谁错! 但是 ————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老板娘一定颇有姿色!!!虽然我未见其人,但这必是此次流血冲突得的直接诱因。
(*^__^*) 嘻嘻……看大家把气氛搞得这么紧张,我也说点酒话,大家都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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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7:37 | 只看该作者
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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