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汽总公司回复:
首先,感谢广大市民对公交的关注和关心。我们诚恳接受大家对公交工作中的不足提出的批评!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看到的事实。
但“一岁男孩从公交车窗口摔下”的说法失真,在此有必要澄清一下。经交警等部门鉴定,事情的经过是:4月4日下午16:20分左右,公司一辆开往师范的四路车在沿河大道市政公司前的站台停靠,一中年妇女(30多岁)带着大小两个小孩(小的仅2岁)下车。中年妇女先把孩子们抱下车后,再返身到车内取手提袋下车。四路车见乘客都下完了,就按正常程序关门起步,由于小孩靠车较近,站立未稳,不慎被卷入后车轮下。事发后,公交车司机立即拦了一辆检察院的车,与中年妇女一起将小孩送往最近的德和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一方面立即对此事进行妥善处理,尽量减轻对当事人父母的伤害。另一方面公司迅速召开了安全会议,对事故经过进行剖析,对相关管理责任人按制度进行处理。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狠抓驾驶员队伍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环保”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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