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田律师问:
问题一:笔录过程中有讲叙豆浆机专柜员工请我们喝豆浆。美的员工承认打了豆浆给我们喝。
问题二:没有岗前培训,没有员工手册,没有规章制度公示。
问题三:罚款五百和开除通知没有书面形式给我们,只是主管口头通知。被清退后厂家负责人才知情,询问情况。
关于是否违反,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是跟厂家用人单位有进场邀请函,跟中百没有劳务合同。罚款500,今天的最新辩解是我们罚的是厂家,不是你们。可最终还不是落在我们身上吗?开除的合法性,我觉得不合法,我们和中百都没劳资关系,他无权清退我们的呀,就算清退也是厂家负责人来做这个事啊。而中百的做法是先斩后奏,越权处理。呵呵,是否达到《严重》这个问题,我在前面的贴子里有举例过,有个新员工捡了一包纸巾带出场时被警报,罚款200元清退出场《灭鼠行动中》的列子。具体的您可以看《史上最贵豆浆》原帖14页116楼最新的跟踪回贴中若干问题的说明和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