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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电力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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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唠骚] 再见了,你们将不会再见到我的帖子了,见识了赤壁论坛的和谐,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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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5-28 14:48 | 只看该作者
{:300:}..................过点 安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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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5-28 15:46 | 只看该作者
出差几天才回来,稍微看了下帖子,说下我个人的观点,首先我力顶楼主,正是因为你们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心,一定程度鞭策和监督着我们的公务人员,提高了他们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其次我为赤壁刑警的心境和态度表示钦佩,确实难能可贵,希望大家不要过多责备或者上纲上线。至于电力局要你改名一事,我下周一调查一下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或者你可以先加我qq87811,其实政府还是相当开明的,如果因为此事有人找你麻烦或者请你喝茶,我保证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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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5-28 15:46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楼主改名为“电力局对个”,电力局的就没有办法了吧。

是不是自来水厂的也会投诉“自来水”这个ID呢?还有“羊楼洞附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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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1-5-28 15:47 | 只看该作者
搞不懂,论坛在搞什么,既然注册有问题,为什么当时又给别人注册呢??注册的时候当时又不说呢???就好像一个人刚出生取了个名字,你认可了,可是当他活到三十几岁的时候,突然因某件事得罪某个人,而某个人不想在看到这个名字,用某种手段让某个部门迫始当事人改名字,而理由就是,你的名字取的有误,不附合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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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1-5-28 16:0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的想像力真的是超好,估计可以写剧本拍摄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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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5-28 16:11 | 只看该作者
河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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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5-28 16:24 | 只看该作者
我明天改名叫“强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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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5-28 16:46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元生态叫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中国是不是没有同名同姓的事实存在 按照元生态的说法来说 应该是有同名同姓的人了 假若有个人注册一个马甲上来叫做元生态的某某 不知道元生态是不是考虑去调查一下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个元生态的存在 或者还有一个元生态的亲友团存在 是不是考虑去认下亲戚 或者元生态本身就因为回到元朝 叫做元重八 元十三 或者东渡日本 叫井下一郎 田野裤带子 松下小桃子 这样也有标志性的特定地理位置的区分 以免他人误导 万一不行 元生态也可以去申请下专利 只能你个人用这个名字 万一那天人家养的猫猫狗狗的小动物 也叫这个名字 你说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我想说的问题假若你都看不明白的话 我只能说你很傻很天真

人家电力局为什么要投诉他?就因为电力局的本身作为一个具体单位 并没有做楼主个人所做的事情 无论楼主做的是好事 还是坏事 这个事跟电力局没有关系 换而言之 无论是你电力局的 或者不是电力局的 都代表不了电力局 既然代表不了电力局 何必你要用电力局这样的称谓 电力局明显是有声明权限来证明跟其没有瓜葛的 显然这次是做的一件好事 但下次做的其他事情呢?是不是要考虑这些单位的形象?而电力局也致电热线声明此事跟电力局这个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希望能正其试听 这也无可厚非

冒用他人名义 也是冒用 冒用单位名义 难道就不是冒用了?

不能因为做好事就可以损害其他个人或者单位的利益跟形象 我想楼主应该会想明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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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1-5-28 18: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e_y555 于 2011-5-28 18:06 编辑

改个市镇服个 噶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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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5-28 18:5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看热闹不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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