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xpro 发表于 2011-8-14 22:37
痛心! 干脆由厂里得主干加上厂里的员工自己另搞生产线。 不跟供销社发生关系!尽量多的用原厂的人员。 最 ...
原来在浙商购买前茶厂就是这样改制成集体制的,职工们都顺利集资入股了。但很快就被只占30%的小股东咸宁供销社给否定,并且单方面签字将茶厂卖给了竞标最低价的浙商,其中猫腻大家都懂的。现在茶厂已经有职工在茶厂以外办厂且在赤壁市场上占据了很大份额,洞庄茶业就是其中之一。浙商这次利用百年老字号“川”字品牌优势盲目炒作大势涨价,加之管理混乱,导致诸多固定经销商无法接受价位致使市场一度脱节,给一些竞争对手提供了一次恶性竞争的平台。但是“川”字商标是包括浙商在内任何厂家都无权购买的。浙商也只能是以茶厂现任董事长的身份借用该商标而已。此次质押商标贷款在严格商标权意义上是要被质疑其性质的合法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