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文件有问题。首先:有偿家教问题。教育局管辖范围只能是在学校的老师,如果一个在校大学生或者其他社会人士进行有偿家教,那么是不是也不允许?这些人教育局好像没有管辖权利吧。第二:在职老师进行有偿家教我感觉应该放开。教育局该禁止的是上课时候不讲,在学生去补习的时候讲的这样的行为。如果一个老师上班时间兢兢业业,下了班了教育局是不是就不要管了。教育局只需要对学校学生的平均成绩进行评比就行了,高的奖,低的罚,一下子搞定。这样你看那个老师敢不敢上课不讲了,因为不可能所有的学生都去补习的。同时对于强制学生补习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让补习成为学生和家长自己的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