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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枪 发表于 2012-1-7 14:12 楼主发此帖明显是有针对性,防人之口甚于防川。讲真话变成了骂街,难道你是网奸!
第三只法眼 发表于 2012-1-7 22:47 如果我是网监的怕是早就请你喝茶了!
第三只法眼 发表于 2012-1-7 22:48 你难道没有看到“00000”发的帖子码?
机关枪 发表于 2012-1-8 00:08 我犯了那门子法,诽谤人没?请我喝茶,你评什么请。有理走遍天下
〇〇〇〇〇 发表于 2012-1-8 00:16 我懒得缠你说,你说我骂街,不管你你一角钱个事,你到高尚了额,不过也在骂街,你说的话,都看在眼里,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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