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LZ享受到了优惠是事实,但我还是要给你讲个“小故事”。
去年我回家比较早,在年前我妈不慎感冒,我听她说现在的村卫生所搞得蛮好,我就陪她一同前往,在偌大的村委会办公楼旁边的确有个不错的卫生所,医生简单询问病情后就开始开药,结算是68.50元,报销24.20元,自付44.30元;因为我不清楚家里的报销比例(我在东莞是报销78%),所以不敢多言。随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医生直接在“患者签名”一栏中按上自己的指模,我于是质问医生:这里为啥是你按指模?答曰: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我无语!
接下来轮到一位40上下的阿姨看病,阿姨说:我腿上有点痒,帮我开支膏子擦一下吧!医生在开完针剂处方后再另取一张处方开了一支软膏,我问医生:为何不开在同一张处方上?答曰:针剂不能和外用药开在一起。我再次无语!那支软膏零售价是12元整,报销2元,自付10元。
我仔细看了那支药膏,上面除标有“专业药名”外还有一个“俗名”(名称太长没记清),于是我查看挂在医生背后的“政、府药品采购价格公示牌”,找到了与“专业药名”一致的软膏,就连包装规格,剂量,成份都完全一致,采购价仅1.08元,我再次质问医生:为何价格差距如此之大?答曰:不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我彻底无语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医生的工资有一部份来自于处方-----每张处方得2元,1元政、府给,1元来自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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