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一卡通”在咸宁是一个新生事物,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提请广大市民注意:
一是“旅游一卡通”自购买之日起生效,售出不退。如因非人为损坏或不慎遗失,可至发卡业务受理窗口及相关网点办理补卡。
二是持有“旅游一卡通”的市民可在“一卡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五一、十一黄金周除外),不限次数地到纳入“旅游一卡通”的旅游景区参观游览,免收第一门票(不含景区讲解、导游、索道、景区内外交通和其它自费项目)。在咸宁地区的温泉景点使用,可以有半价优惠。
三是“旅游一卡通”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对涂改、仿造、转借的“旅游一卡通”,景区验卡人员有权没收。
四是景区因维修建设、防汛、重大节庆活动或特殊原因不能对外开放时,以各景区通告为准(景区大门口和在媒体上予以通告,并有手机短信温馨提醒)。
五是“旅游一卡通”为有价证卡,持有人在进入景区时,不能再另行索要门票和发票。
六是“旅游一卡通”不含保险,持卡人在进景区旅游时,应遵循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警示,爱护环境,文明游览,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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