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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闪马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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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公告:赤壁市GA局交警大队对网友转帖事件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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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5-16 14:13 | 只看该作者
JJ,实在不敢说,不好说得……{:soso_e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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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5-16 14:23 | 只看该作者
不晓得具体情况,还是,,死者为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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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5-16 14:29 | 只看该作者
干什么事都要采取合法的正常途径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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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5-16 15:05 | 只看该作者
交警部门的作风改变了,很好,人死了很掺.我深表同情,但任何问题都要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我支持田律师的意见,那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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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5-16 15:06 | 只看该作者
往往喧啸狂叫的不一定就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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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5-16 15:49 | 只看该作者
对交 警部门的积极回应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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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5-16 16:44 | 只看该作者
死者家属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在那瞎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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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5-16 17:30 | 只看该作者
正常途径要少不少钱的,规定标准有几万就不错了,同等责任,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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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马旗人 + 10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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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5-16 17:4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有什么不公的。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一下两个亲人没了。但是法律是无情的,不能因为你可怜就偏袒你,谁有错就应该谁负责,这点是没得商量的!开车不守规则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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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5-16 18:04 | 只看该作者
闪马旗人 发表于 2012-5-16 13:24
对于您的回复,我只能表示无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除了交警还有公检法,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 ...

非常不赞同lodging的说法  都是赤壁政法系统的名声太臭了 有时欺人过甚   做多了缺德事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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