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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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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已处理)【田律师在现场】无情水坑溺亡8岁学童,是天灾?还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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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9-3 19:04 | 只看该作者
施工方应负责任,受害方应那起法律武器维权。田律师您应竭尽全力帮衬弱势群体!好人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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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9-3 21:4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文明施工,什么叫科学施工,连最基本的施工安全措施都冒得,可想屋里施工单位个能力和安检单位个监管是不配有资格来参与项目建设,每次不搞出人命压不晓得错在哪里、百姓伤不起,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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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9-3 22:26 | 只看该作者
深表同情,以此为戒。希望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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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9-3 22:51 | 只看该作者
人生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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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9-4 00: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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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06:56 | 只看该作者
补      记
         在赤壁市政法委冯书记主持下,召集建工、规划、建设方、施工单位、派出所、赤马港办事处等等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会同社区,主动与死者家属沟通,进行协商,由施工单位赤壁市公路局一次性赔付死者35万元经济损失,死者已经入土为安。
         再次感谢赤壁热线,感谢关注此贴的网友们,是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今后维护受害人或者弱势群体的行动中,我期待更多网友的有力支持。
         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家长们对未成年的孩子多加小心谨慎,多给些安全意识的教育,远离危险地段,尽到呵护之责,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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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2-9-4 08:31 | 只看该作者
田律师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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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2-9-4 09:28 | 只看该作者
要注意安全呀,从细节入手把控好安全防范意识。一次意外,就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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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2-9-4 09:37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下水道的井盖也是没有了,别人不小心掉下去了,还不是要找某些单位的麻烦!好奇怪,这些事情怎么都没人去管呢?我觉得这不个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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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2-9-4 10:08 | 只看该作者
太他妈不是人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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