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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已处理)【田律师在现场】无情水坑溺亡8岁学童,是天灾?还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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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8月31日下午,这对于一个8岁的学童而言,是一个生命终结的黑色日子。在到学校报名之后,这个学童准备回到木田村一组外婆家的途中,不幸溺亡在正在建设中排水涵洞深水坑里。
       昨天,赤壁市司法界的德高望重的熊济民律师会同本律师立即前往受害人家中了解情况。今天,本律师再次亲临事发现场,实地进行勘察。

      IMG_1230.jpg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2012年8月31日下午戛然而止。

    IMG_1229.jpg
    孩子的母亲悲痛欲绝,一个幼小生命的逝去,留给亲人的是无尽的伤痛。

    IMG_1231.jpg

   闻听撕心裂肺的痛哭,我不禁襟然泪下。我没有拍下学童遗照,不忍心惊扰这个幼小的亡灵。

孩子,你一路走好,去往天堂的路永远没有吃人的水坑。


    IMG_1227.jpg
   已经失去主人的成绩单

    IMG_1228.jpg
   老师的评语----让人伤心的是,这个快活的小鸟再也无法飞翔。

       IMG_1242.jpg
    事故发生路段的入口处

    IMG_1243.jpg
   尽头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事发地点。

    IMG_1200.jpg
   亡灵所处的棚户后就是建设中的涵洞

    IMG_1207.jpg
   建设中的排水涵洞,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吃人的水坑

   IMG_1232.jpg

  部分建成的水泥涵洞后面就是溺亡学童的水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防护板,这样完全可以将事发的水坑和马路隔离开来。

                                                                    
补      记
        
在赤壁市政法委冯书记主持下,召集建工、规划、建设方、施工单位、派出所、赤马港办事处等等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会同社区,主动与死者家属沟通,进行协商,由施工单位赤壁市公路局一次性赔付死者35万元经济损失,死者已经入土为安。
         再次感谢赤壁热线,感谢关注此贴的网友们,是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今后维护受害人或者弱势群体的行动中,我期待更多网友的有力支持。
         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家长们对未成年的孩子多加小心谨慎,多给些安全意识的教育,远离危险地段,尽到呵护之责,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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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骂人!一个水坑夺一条人命坏一个家庭,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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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soso_e126:}{:soso_e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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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方有责任,监护人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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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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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2-9-2 18:58 编辑

    IMG_1214.jpg

     事发路段的概貌。

    IMG_1217.jpg
   黄土堆下就是吃人的水坑,事发时深达5--6米,目前至少还有2米深,依旧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IMG_1236.jpg

   圆圆的的水泥墩是下水井,很深,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和井盖。

    IMG_1222.jpg
   随处可见的吃人陷阱----事发现场附近的下水井均没有防护板和井盖,极易对孩童造成伤害。

   据死者家属透露,事故路段的指挥建设部门是----赤壁市新区建设指挥部。
   施工方是赤壁市公路局。
    事发后,死者家属多次找赤壁市新区建设指挥部进行交涉,并找到施工单位,但均被没有任何责任为由予以推脱。至现在,两家单位对此事是无人问津。两家单位的态度已经引起了死者家人极大的愤怒。
    同时,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的周书记积极参与协调,给死者家属一定的帮助,派出所也出警调查了解。
   闻听死者家属的控诉,我很难以理解建设方和施工方的这种冷漠的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死去的学童是他们的孩子或者孙子,会不会还是这样的无动于衷??
  
   对于发生的事故,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自己没有尽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义务的就必须要承担责任。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应当积极妥善处理,这种冷漠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方式势必会引发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同时更不利于化解矛盾。
   再次呼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此次事故。

   
   说明:上述图片均由本律师拍摄,如进入诉讼程序将会作为呈堂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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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有一点点责任心的话,你哪怕写块警示牌插在水坑旁也行啊!悲痛,一个幼小的生命.....另外希望所有有孩子的家长,平时多教育下小孩一些防护危险的措施,学校也要加大预防危险的知识教育,别尽教些应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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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施工方敢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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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竹海清音 发表于 2012-9-2 10:31
真想骂人!一个水坑夺一条人命坏一个家庭,谁的错???

养育一个孩子所付出的心血难以用金钱计算 ,现在正是开学时期,家长们也要格外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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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岁啊,,天啊,才六岁啊,真是可惜了,也许多一块警示牌就少了一桩事故,在这里同时提醒家长也要注意,自己的娃娃咱自己也要看护好!因为太多的隐患,我们作为大人知道,可是孩子还小,他们并不知道!血的警示!能警示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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