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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曰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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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授予风之云彩论坛之星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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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9-7 11:58 | 只看该作者
当初我和清歌管理制订勋章的时候

13论坛之星勋章  2008-8-27 22:00 上传下载附件 (3.36 KB)

最近一段时间内论坛的风云人物



按照这个道义是可以授予的

但是作为已经离开论坛,

心不在这里的人员,对于追封,

我觉得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就如人已死,再追封个烈士  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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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9-7 12:27 | 只看该作者
追风格格 发表于 2012-9-7 11:51
名不是争来的,要看他为热线、论坛办了多少实质性的事,争功也不光荣。

格格这个说得实在.如果一个论坛之星就能将风之云彩拉回来,相信对风之云彩、对论坛而言,都不太好。不过,楼主的建议也是好的。争的不光荣,送的不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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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9-7 12:29 | 只看该作者
小曰曰 发表于 2012-9-7 11:47
恳请你懂个, ﹏雅典娜_ㄣ, づ瞬斑竹给设个高亮

本来可高亮,但你自已要求的,并且又是跟事件争执发生有关联(也因要求高亮而起)。所以不支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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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9-7 12:31 | 只看该作者
小曰曰 发表于 2012-9-7 11:17
经验不够,发个贴混点积分。

这是恩个真实目的
不要引起新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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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9-7 12:3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吧,就让这件事慢慢的熄掉,大家都不要再提起了,和谐和谐,都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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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9-7 13:23 | 只看该作者
亲亲☆树懒 发表于 2012-9-7 11:58
当初我和清歌管理制订勋章的时候

13论坛之星勋章  2008-8-27 22:00 上传下载附件 (3.36 KB)

该不该授、送、追……,我不知道,也无心掺和。
不过“作为已经离开论坛,心不在这里的人员,对于追封,觉得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不散佝同。一是一切皆有规则,按规矩行事更妥。二是去没去尚未可知,发个声不代表什么,论坛几多人专贴声明过,不也还在?维护钓鱼岛、南海主权的声明、抗议之类,又是何其之多,何等之义正辞严,几时见过真正的行为?三是授、送、追是对过去的肯定,规则可以有就可以有,不应有就不该有。对未来不知所踪,便热泪盈眶、包青天、萌动N春到永远……及那些说无聊的事、建空泛无伦次之言,尚可容忍,而对该肯定的不肯定,恐又失了偏颇。四是去了还可来,该给去了仍给,也不失气度风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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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3:38 | 只看该作者
亲亲☆树懒 发表于 2012-9-7 11:58
当初我和清歌管理制订勋章的时候

13论坛之星勋章  2008-8-27 22:00 上传下载附件 (3.36 KB)

你怎么知道她离开了?她只是没有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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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9-7 13:5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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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4:56 | 只看该作者
hhh333888 发表于 2012-9-7 13:23
该不该授、送、追……,我不知道,也无心掺和。
不过“作为已经离开论坛,心不在这里的人员,对于追封, ...

很在理,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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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9-7 15:11 | 只看该作者
小曰曰 发表于 2012-9-7 14:56
很在理,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理、德谈不上,但我从来对事、对文不对人,胡论乱坛(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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