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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鬼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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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天下霸唱

正文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 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 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 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的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淫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起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的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深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都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在我的盗墓生涯中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迹,若是一件件的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的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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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8:45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一章 白纸人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驱之不及。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这些观念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骗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肯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骗舅舅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要是娶个贤惠的媳妇好好管管他,收收他的心,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于是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过几天得空,还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手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哒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女人对舅舅施了一礼说近日身体不好,刚才没出来迎接舅舅,失礼之处还请恕罪,现在突然又觉得身子大好了,今天就留舅舅在家吃顿便饭,说完就转身进去做饭。

  胡国华的舅舅一看乐坏了,这外甥媳妇多贤惠,又生得旺夫的好相貌,我那死去的妹子泉下有知,看见他儿子娶了这么好的媳妇也得高兴啊。舅舅一高兴又给了胡国华十块大洋。

  胡国华呆在当场,心里慌乱,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晚上,白纸人做了一桌饭菜,舅舅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但是胡国华却无心吃喝,他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心里跟吃了只苍蝇似的恶心。她的脸很白,一点血色没有,脸上的红润都是用胭脂抹上的。

  舅舅老眼昏花,也没觉得那女人有什么不对头,七八杯老酒下肚就喝得伶仃大醉,胡国华借了辆驴车,把他送回家中。

  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害怕,干脆也不回家了,去城里的花柳巷中过了一夜,连抽带嫖把舅舅刚给的十个大洋都使光了。

  最后又因为没钱付帐被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到家一看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只听那白纸糊的女人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你虽然吃喝嫖赌,但是心地还不算坏,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吗?”

  胡国华拼命的摇头,问那纸人你到底是妖还是鬼?白纸人说我当然是鬼,只是暂时附在这纸人身上,不过你个穷棒子还别嫌弃我,我生前很富有,陪葬的金银首饰够你抽十辈子大烟的,你岂不闻富死鬼强似穷命人百倍?

  一提到钱胡国华就有些心动,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给当光了,不过他可不想有命取财无命花钱,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汉子的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吸光了,那些被鬼缠上的男人,最后都只剩下一副干皮包着的骨头架子。于是他对纸人说:“就算是你真心对我好,我也不能娶你,毕竟咱们是人鬼殊途,阴阳阻隔,这样做有违天道。”

  白纸人说你既然如此铁石心肠,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那一天。你记住了,如果你的日子真到了穷得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到十三里铺的荒坟来找我,在那片坟地的最中间有座没有墓碑的孤坟,里面的棺材就是我尸身所在,棺中有得是金银珠宝,只要你敢来,那些财物就尽管随意拿去花用。

  说完,白纸人就一动不动了,胡国华壮着胆子,点了把火将白纸人烧成了灰烬。

  后来有几次穷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去十三里铺挖坟,但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东借西凑的把日子混了下来。两年以后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终于去了那片坟地,不过那是后话,咱们暂且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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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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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8:48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二章 鼠友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终于败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西了。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象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做,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小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的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的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平日里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趴着个黑呼呼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变白了,体型跟猫差不多大,它正在旁边吸着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象它也晓得这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的享受。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象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的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长,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的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謦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的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来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

  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到他这代,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的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他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的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的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的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的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的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僚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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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7 18:58 | 只看该作者
听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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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9:04 | 只看该作者
明天三八节 , 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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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9:15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五章 康巴昆仑不冻泉

  那一年的春天,整个中国都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之下。苏联在中国北方边境线上部署了三个集团军群总数一百多万的军队,中国的近邻印度也和中国的边防部队不断的发生摩擦,岛上的国军见此情形觉得有机可乘,摩拳擦掌的准备反攻回来,同时美国的第七舰队也进入了应战状态。
  中国政府的高层感受到了国际敌对势力的威胁,不断进行战略部署上的重新调整,军队扩编,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群众们积极进行防核防化防空袭的三防演练。

  我回城探亲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内部消息,我父母的问题很快就将得到组织上的澄清,证明我祖父不算地主,他的成份是中农,所以他们被释放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时由于解放军大量征兵,我父亲以前的一位老战友让我当了“后门兵”入伍。

  我爹的战友陈叔叔是军分区的总参谋长,当年第九兵团入朝参战,冰天雪的盖马高原,十几万志愿军合围了美军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美军航空兵投掷的大量航空炸弹、凝固汽油弹,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白昼,冒着美军钢铁弹幕所组成的火力屏障,志愿军象潮水一般,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冲锋……

  在那场残酷的战役中我爹冒着零下四十几度的低温,把身受重伤的陈叔叔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到了救护所的时候,两人的身体被身上的血水冻在了一起,护士用剪刀剪破了皮肉才分开。他们之间的友谊已不能用生死之交四个字来衡量,而且我父母的历史问题也快要解决了,现在安排老战友的儿子参军,对一个分区参谋长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人养成走后门的习惯就是在部队里最先开始的。

  陈叔叔问我想当什么兵种的兵,我说想当空军,听说飞行员伙食好。陈叔叔笑着给了我一个脑锛儿:“战斗机哪有那么容易开的,你小子给我到野战军去,好好锻炼几年,等提了干,再把你调到军区机关来工作。”我说回机关工作就算了吧,我还是愿意留在基层部队,办公室呆不惯。

  想回岗岗营子和小胖燕子他们告别,但是时间上不允许,就给他们写了封信,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自己去部队当了兵,留下好朋友在山沟里插队,怎么说也有点不能同患难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我三个月以后就没有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在山里当知青有多舒服。

  我被征兵办按排到了一只即将换装为装甲师的部队中,没想到阴差阳错,刚在新兵训练营苦熬了三个月,中央军委一纸命令,这支部队就被调往了青藏高原的昆仑山口六十二道班兵站,全师改编为成工程兵部队。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也不奇怪,当时的情况是全国的部队都在挖洞搞人防建设,各种洞,防空的,弹药储备的,战略隐蔽的等等,全军几乎没有不挖洞的部队,所不同的是我所在的部队由业余挖洞,转变成职业挖洞,我们的任务是一级机密,要在昆仑山的深处建设一座庞大的地下战备设施,虽然没有明确的告诉士兵们这个设施的用途,但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能猜得到吧。部队中有保密条例,所以大伙平时从不谈论这件事。也有传闻说完成了这次的工程任务,我们还要被编回到野战军的序列中去。

  昆仑山口也称昆仑垭口,海拔4767米,在地质学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多年冻土荒漠地貌”是由古代强烈腐蚀的复杂质变岩构成,我们师从上到下,除了会挖战壕之外,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一无所知,所以部队里派来了很多工程师技术员指导工作,对指战员们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强化培训,我所在的一个班就作为先遣小分队率先向南经过“不冻泉”进入茫茫昆仑山的最深处,我们的任务是去寻找适合施工的隐蔽地点。

  “不冻泉”位于昆仑河北岸,又名昆仑泉,花岗岩板圈成了池壁,池中清澈的泉水万年不停的喷涌而出,即使严寒的冬季也从不封冻,谁也不知道泉眼下面通着哪里。上级传达了纪律,命令士兵不许在这里洗澡,因为当地藏民视“不冻泉”为神泉,时常对泉水膜拜。以前西藏刚解放的时候,进藏大军途径此地,那时候还没有发布这些规定,有三名战士在泉里洗澡,都给淹死在了泉眼里,死因据说是因为泉水中含有大量的硝磺,他们的墓就安在离这不远的兵站,我们小分队最后的补给站也设在那里。

  终于进入了昆仑山,几乎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人人的脸都憋得发紫,目光也变得模糊,在我们的眼中似乎产生了幻觉,巍巍昆仑的千丘万壑,如同一条条滚滚向前的银灰色巨龙。而我们这支十多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在这雄浑无际的山脉中显得还比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

  我在行军的路上想起了祖父传下来的那本书,那书上曾说昆仑群峰五千乃是天下龙脉之祖,这些山脉中从太古时代起直到现在,里面不知埋藏了多少秘密,相传西藏神话传说中的英雄王格萨尔王的陵塔和通往魔国的大门都隐藏在这起伏的群山之中。

  (在古藏俗中,天葬并不是最高待遇,最高规格是塔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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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9:16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六章 一百张美女皮

  先遣队的任务是找到合适的施工地点,随行的还有两名工程师和一个测绘员、一名地质勘探员,弃车之后在山里行进了整整两天,第二天的黄昏大家扎了帐篷休息,铅云密布的天空上飘起了零星的雪花,看来到晚上会有一场大雪降临。
  那四名工程技术人员都是戴着眼镜的知识份子,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他们还远没有适应高原的恶劣环境,趴在帐篷里喘着粗气,听那声音都让人替他们的小身子骨担心。

  领队的连指导员和班长卫生员三个人忙着给他们倒水发药,劝他们吃点东西,越不吃东西越会觉得缺氧。

  士兵们身体强壮,入伍的时候都经历过新兵营每天五公里武装越野的磨练,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这时候基本上都已经稍微适应了缺氧的环境,用特制的白煤球燃料点燃了营火,战士们围在一起取暖,吃煮得半熟的挂面和压缩饼干,因为海拔太高,水烧不开,挂面只能煮成半熟。

  和我混得比较熟的几个战友是东北黑龙江的“大个子”,藏区入伍的藏族兵“尕娃”,年龄只有十六岁的吉林通信兵“小林”。我们几个三口两口吃完了面条,喘着粗气休息,感觉在高原上吃一顿饭所使的力气,简直都超过了在平原上的武装越野行军。

  小林休息了一会儿对我说道:“胡哥,你是城里参军的,知道的事多,给俺们讲几个故事听呗?”

  大个子也随声符合:“哎呀我说老胡,太稀罕听你唠了,贼拉带劲,反正一会儿还得整哈玩意儿班务会,也不能提前休息,先给同志们唠一段呗。”

  尕娃汉话说的不利索,但是能听明白,也想说什么,张了半天嘴,楞是没想起来该怎么说,干脆只对我一挥手,我估计他那意思大概是,你讲吧,我也听听。

  我吐着舌头说:“空气这么稀薄,你们怎么还这么大精神头?得了,既然同志们想听,我就先白话一段,等会儿开班务会时班长给我穿小鞋,你们可得给我帮忙说情啊。”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班长看我不太顺眼,他是从农村入伍的,跟小媳妇似的在部队熬了五年才当上个小小的班长,他特别看不惯我这种高干子弟的“后门兵”。班里一开会他就让我发言,抓住我发言中的漏洞就批评我一大通,几乎都形成固定的规律了,把我给气的呀,就别提了。

  但是我讲点什么好呢?我看过的书加起来不到十本,其中毛选四本,语录一本,字典一本,《红日》算一本,《青年近卫军》也算一本。可是这些都给他们讲没了,还有本《风水秘术》我想他们也听不明白。

  我搜肠刮肚的,总算想起来上山下乡时从田晓萌借来看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在当时很流行的民间传说手抄本,这本手抄本的内容以梅花党的事迹为主,也加入了不少当时社会上的奇闻异事,其中有段一百张美女皮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特别的深。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发生在一辆由北京开往南京的列车上,女大学生赵萍萍回南京探亲就是搭乘的这趟列车,坐在他对面的乘客是一名年轻英俊的解放军军官,两人有意无意之间就聊了起来,赵萍萍被这位年轻军官的风度和谈吐倾倒了,在交谈中还得知他家庭环境很好,受过高等教育,赵萍萍甚至开始幻想着自己嫁给对方。不知不觉之中火车就抵达了南京站,军官请赵萍萍到火车站附近的饭馆里坐一坐,吃饭的时候军官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拿出一封信,托付赵萍萍帮忙送到他在南京的家里,因为他自己有紧急任务要先赶回部队,所以先不能回家了。赵萍萍毫不犹豫的答应了,随后二人依依不舍的分别。

  第二天赵萍萍去军官的家里送信,接待她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把信取出来读了一遍,然后热情的把赵萍萍请到家中,给她倒了杯茶。赵萍萍喝了几口茶,和老妇人闲谈几句,突然感觉眼前金星乱转,一头晕倒在地。一桶冰凉刺骨的冷水浇醒了赵萍萍,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被绑在一条剥人橙上,墙壁上挂满了人皮。周围站着几个人,正是那老妇人和她手下的几名彪形大汉。她把那封信拿到赵萍萍眼前让她看,信上只有一句话:“送来第一百张美女皮,敬请查收。”老妇人冷笑着说道:“你死到临头了,让你死个明白,我们都是潜伏的特务,剥女人的人皮是为了在里面装填炸药,一共要准备一百张人皮,今天终于凑够数了。”说着取出一把刹利刀交给其中一个手下,让他动手活剥赵萍萍的皮,刹利刀是专门剥皮用的特制刀,那大汉用刀在赵萍萍头顶一割,在她的惨叫声中……

  我刚说到兴头上,就被走过来的二班长打断了:“都别说咧,都别说咧。胡八一,你又在胡编乱造咧,现在咱们班开班务讨论会咧,你那小嘴儿不是喜欢说吗,咱们这次,就让你先发言中不中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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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0: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赶紧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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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21:26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七章 大冰川

  我站起身来一个立正,学着班长的口音回答他道:“不中,不中,咋又是俺咧?轮也该轮到拉木措那个尕娃子说一回咧,人人平等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咧。”
  二班长说:“小胡同志,咋就你怪话多咧?俺让你不要学俺说话,俺是班长,俺让你说你就说咧,不要谈啥绝对平均主义中不中咧?”

  我看了看周围的几个战友,他们一个个都一本正经的坐着等我发言,尕娃趁班长不主意,还冲我吐了吐舌头,这几块料,太不仗义了。现在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报告班长,今天咱们讨论什么内容?你还没说呢,你不说让我们怎么发言?”

  这时指导员走了过来,指导员李健三十多岁,中等身材,是很斯文的一个人,是十多年的老兵,他对待官兵很好,没什么架子,走过来对大家说:“同志们在开会呢?我也来听一听。”

  二班长赶紧给指导员敬了个礼,指导员摆摆手说你们继续,别因为我别影响了你们的讨论。

  二班长水平很低,见指导员在旁边就显得特别紧张,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可能觉得唱歌比较简单,于是就对士兵们说:“同志们,俺们一起唱个革命的歌子来鼓舞斗志,中不中咧?”

  战士们异口同声的答道:“肿”。指导员听得在旁边差点乐出声来,赶紧假装咳嗽两声进行掩饰。

  二班长却没听出来有什么可笑的,一脸严肃的把双手举起来,做出音乐指挥的动作:“同志们,我先起个头啊,二呀嘛二郎山,预备,唱。”

  “二呀嘛二郎山,哪怕你高万丈,解放军铁打的汉,下决心要闯一闯,不怕那风来吹,不怕那雪来飘,要把那公路,修到那西藏。”天空的雪越下越大,十几名战士的合唱声回荡在昆仑山漫天飘飞的白雪之中,也不知道是苍茫的群山飞雪衬托了军歌的雄壮,还是军人们的歌声点缀了昆仑山的苍凉寂寞,一时间就连另外一座帐篷中的几名工程师也都被歌声吸引,忘记了高原反应,在歌声中望着远处无尽的山峰思潮起伏。

  最后指导员给大家讲了几句话:“我和你们大家一样,也是第一次到昆仑山,这里的条件确实是非常艰苦,环境非常恶劣,我们面临的是最严峻的考验。但是我的同志哥,咱们不是普通的部队啊,咱们连的称号是“拼刺英雄连”,这个荣誉是六连的前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给这面旗帜摸黑,现在党中央毛主席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咱们,是对咱们六连巨大的信任,我们一定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军人作风圆满完成这次任务。同志们,大家有没有决心?”

  我们一齐答道:“有”

  指导员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道:“今天早点休息,咱们小分队明天就要过大冰川了,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好了,解散。”

  进山的第三天早晨,小分队抵达了大冰川,传说这附近有一个极低洼的小型盆地,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那处盆地。由于是机密任务,所以不能找当地的向导带路(其实也没有人认识路),只能凭着制作粗糙的军用地图,在乱草一样的等高线中寻找目的地。

  大冰川是由三部分组成的,落差极大,坡度很陡峭,最高处海拔超过六千米,积雪万年不化,中见一段最长,全是镜子面一样溜滑的寒冰,冰层厚度达到了上百米,最下边又低于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象裂痕一般深深的陷进大地,这里地气偏暖形成了一个罕见的绿色植物带,在最低的地方,高原反应也减轻了,要是想继续往昆仑山的深处走,就必须要经过大冰川下的山谷。

  出发前工程师曾警告大家,在冰川下边行军不能发出任何太大的声音,否则引起山顶的雪崩,就得被活埋在下边。

  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结果半路上还是出了事故,在从冰川上下到山谷里的这个过程中,有一位北京来的工程师失足跌下了冰川,我们在冰川下面的绿洲中,找到了他摔得稀烂的尸体。女地质勘探员洛宁和他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见此惨状,忍不住就想放声大哭。

  一个姓王的地质专家赶紧用手把她的嘴捂上,小声说:“别哭出声来。”

  洛宁把头深深埋的在王工怀里,痛苦的抽泣着。指导员带头摘下了帽子,向同伴的遗体默哀告别,随后我和尕娃两人把他的尸体收拾到一起,装在一个袋子中掩埋。这位工程师和我们在一起不到三天,我只知道他是北京的,甚至还来不及知道他的名字,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了。

  大个子用工兵铲轻轻的挖掘地上的泥土,挖了没几下,忽然从他挖的土坑中,飞出来一个蓝色的大火球,个头有篮球大小,在半空盘旋两圈,一下子就冲进了人群里,小分队的成员们急忙纷纷闪避。

  火球落在地上,蓝色的火焰逐渐熄灭,原来是一只奇形怪状的小瓢虫,全身都象是红色的透明水晶,翅膀更是晶莹剔透,可以通过它那透明的甲壳,依稀看到里面的半透明内脏,其中似乎隐隐有火焰在流动,看上去说不出的神秘诡异。

  大伙对望了一眼,都想问这是什么虫子?但是谁也不可能给出答案,大概是尚未发现的物种,王工好奇的靠了过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深度近视眼镜,激动的用两只手指把象红色火焰一样的瓢虫捏了起来,小心翼翼的仔细观看,然而就在此时,他手指和瓢虫接触的地方被一股蓝色的火焰点燃,顷刻间,雄雄烈焰就吞没了他全身。

  王工的全身都被蓝色的火焰吞噬,皮肤上瞬间起满了一层大燎泡,随即又被烧烂,鼻梁上的近视镜烧变了形掉在地上,他也痛苦的倒在地上扭曲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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